海南三亚城郊检察院获“对未检工作作出贡献集体”称号

  本报讯(□曲子荣 通讯员江浩 王声月) 近日,在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30周年座谈会上,海南省三亚市城郊检察院被最高检授予“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作出贡献的集体”称号,1人被授予“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作出贡献的个人”称号。

  该院自未检工作开展以来,立足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特点,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探索,先后承担了附条件不起诉、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捕诉监防一体化试点任务,并被最高检确定为工作联系点,取得了较好效果。

  该院未检科建立以来,不断加强专业化建设,保持未检干警队伍的稳定性。同时,积极着手内部规范化建设,先后制定附条件不起诉、合适成年人到场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为规范执法提供了依据。工作中坚持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落实“少捕慎诉少监禁”,帮助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2013年以来,该院未检部门共对141名未成年人不批准逮捕,对75名未成年人不起诉。

为最大限度地维护好未成年人权益,强化诉讼监督,针对公安机关违法侦查行为共发送《纠正违法通知书》21份,个案质量专报1份;向法院抗诉案件2件,规范了执法办案环境。在执法办案中,积极探索未检特殊制度,不断进行创新,建立了“四访八查”社会调查方式、临时观护点帮教模式、内外联动法制宣传教育、“穷尽家属”合适成年人到场等具有该院特色的未检工作模式,完善了执法办案方式,保障了未成年人权益,获得了社会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