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州省沿河县法院 巡回法庭校园开审
本报讯(□冉永福) 为了不断提高青少年的守法意识,为了达到“以案说法、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近日,贵州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到该县民族中学开展“巡回法庭进校园”系列活动,并在该校电教室公开审理了一起贩卖毒品案,吸引该校近500名师生到庭审现场旁听,并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及法律效果。
庭审现场,法官依法进行了法庭调查、被告人答辩、法庭质证、辩论等程序。法院认定该案被告人杨某名于2016年1月20日在该县甘溪乡大田村以2000元人民币的价格贩卖26.68克冰毒(甲基苯丙胺)给沈某;被告人杨某名与杨某乾于2016年1月25日在该县甘溪乡标桩以5000元人民币价格贩卖4.95克冰毒(甲基苯丙胺)给沈某。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名和杨某乾明知毒品对社会的危害极大,却还要坚持贩卖,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当庭作出以下判决:被告人杨某名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万元。被告人杨某乾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庭审结束后,二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进行了深刻反思并告诫旁听师生切勿以身试法,一定要珍爱生命,拒绝毒品,不要像他们一样深陷犯罪的泥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