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典编纂工作再启航
《民法总则(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标志着我国民法典编纂工作再次启动。专家表示,民法典将成为国人生活、法治、文明的教科书,教会我们在飞机上、在医院里发生纠纷时,知道如何通过法律解决问题。
6月27日,《民法总则(草案)》正式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样的举动标志着我国民法典编纂工作正式迈出了第一步。
中国想要成为世界大国,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愿望,一套完备的法律体系是不可或缺的,而民法典作为这个体系的重要基石,一直以来是许多法学工作者心中长久的痛。
据统计,目前世界上有110多个国家有民法典,中国亟须一部这样的民事领域的根本大法来为我国的市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我国的民法典之所以久久没能出台,其实是与体制有关。在计划经济时代,民事法律行为尤其是市场行为是不受重视的,学界有种说法,“只有市场经济才需要民法,计划经济不需要”。也正是在这种思潮下,我国的民法典编纂工作从1954年以来曾多次启动都未获成功。
随着改革开放,我国先后出台了《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婚姻家庭法》《物权法》等多部单行民事法律,为民法典的编纂工作打下了基础,然而“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的私有财产保护理念,在人们的认识中还不是那么清晰,所以出台一部民法典势在必行。
法学工作者的遗憾
学界之所以如此关注民法典,正是因为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民事立法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
在民法典里会明确规定,出生、继承、死亡、财产受侵犯时如何保护,订合同、取得生活资料、参加工作、投资、理财、出外旅行发生纠纷如何处理。另外,对结婚、养育孩子,处理父母子女关系、赡养父母等也有相关规定。这些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不可避免遇到的种种问题。它标志着一个社会的稳定与繁荣。
目前,这些有关的问题由我国《民法通则》以及大量的单行法律来规范。由于这些法律并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也使得在实践应用中存在大量的冲突。
本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民法总则(草案)》是民法典的总则部分,如果通过,它将与目前众多的民事单行法律比如《合同法》《物权法》《婚姻家庭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等汇编成一部完整的法典,即民法典。届时,我国的民事法律关系将得到极大的理顺,许多单行法律之间的冲突也将不复存在。
其实,民法典的立法工作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为了民法典许多法学人用了整个青春甚至生命也没有等到它的到来。
据了解,在新中国成立之初,民法典的立法工作当时就被提到了立法计划中来,却因非常时期而中断;1962年第二次编纂,又因其他原因而夭折。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梁彗星曾多次公开表示,前两次民法典的失败归因于当时我国对于法制理念的理解,认为“计划经济是靠行政手段管理的经济,不需要民法”,这也是法学人的遗憾。
这样的遗憾一直延续到1979年,那时改革开放刚刚起步,市场经济秩序亟待建立,我国需要一部民法典规范经济基础。在这样的背景下,民法典编纂工作第三次启动。
然而,当时一切百废待兴,许多市场活动已经走到了立法前面,来不及等待法律的出台。面对这样的客观情况,当时的立法者只能选择用快速立法的形式来解决现实中存在的多种社会矛盾与问题,因此也就形成了我国在民事领域以出台单行法为主的模式。
一时间,《合同法》《物权法》《婚姻家庭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等大量的民事单行法律相继出台,而作为统领的民法典却在立法层面迟迟未能动工,也成为了诸多民法学者的遗憾。
如今,改革开放已经走过近40个年头,我国各项民事单行法律出台业已相对完备。然而,一些在民事行为上的共同准则却没有一部法律进行详细的规范,比如在诉讼时效、主体、行为能力、权利能力等民事法律上涉及的一些内容,所以一部完备的民法典显得十分迫切。
民法典编撰再起步
直至2014年,党的四中全会做出决定,再次启动民法典编纂工作。
2015年春天,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在北京开了专家讨论会,征求学者意见。
据梁彗星回忆,即使在当时,仍有学者表达了目前对于民法典编纂工作的不同看法,但最后的研究结果是建议分步进行民法典编纂,第一步就是先制定《民法总则》。
因此,也有了本次《民法总则(草案)》提交审议的过程。
虽然立法机关对于民法典的编纂工作仍采取着谨慎态度,但是,在实践操作中,大量的工作已经开始着手准备。
据资料显示,2015年3月2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法制办、社科院和中国法学会等五家单位联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组成的专门立法小组成立,任务就是完成民法典的编纂工作与计划安排。
据记者了解,按照该小组的工作安排,第一步《民法总则》的起草工作,计划在2017年完成。然后再进行民法典中其他相关法律的编纂,最终到2020年,完成民法典的全面整合。
《民法总则》相当于一个“牵牛鼻子”。作为民法典的一个总则,它像一个钢绳的作用,所有的原则,概括性的、指导性的内容,都在《民法总则》中先确定下来,然后在这个基础上,对民法典其他的有关内容进行完善、起草、编纂。
而目前,诸如《物权法》《合同法》《婚姻家庭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等已经有了单行法的民事法律领域则将根据《民法总则》规定再进行完善。
面对我国目前民事单行法已经相对完善,为何还需要编纂法典的疑问,梁彗星说,虽然单行法为安定社会起到很大作用,但单行法体系也有缺点。时间不同、起草人不同、当时的情况不同,这就难免使各单行法之间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价值取向有差别。所以它和一部完整的民法典比较起来,不能实现民事立法内部的统一、协调、和谐。
单行法的不一致可能导致难以实现裁判的公正,“不同的地方,不同的法院,不同的法官,引用不同的法律,最后差别很大,难以保证裁判的统一和公正。”梁彗星说,“通过编纂民法典来完善单行法,消除矛盾和内部的不一致,同时民法典也将成为国人生活、法治、文明的教科书,教会我们在飞机上、在医院里发生纠纷时,知道如何通过法律解决问题。”
“我认为中国一定要完成民法典,现在到了最后的时刻。”梁慧星说。这位已经年过古稀的老人,对此充满了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