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举办“法与人文的对话”系列讲座第七讲

  620日,由清华大学法学院近代法研究中心主办的“法与人文的对话”第七讲在清华大学明理楼学术报告厅举行。本次讲座邀请加拿大多伦多大学法学院陈利副教授主讲,题目是“近代史上中国法的形象与中外关系之演变”。

  陈利老师的讲座着眼于全球史视野下的中国法制研究。通过梳理、对比、整合中西方的史料,陈利老师选取了18世纪主要的中外法律纠纷案件,如1743年陈辉千案、1784年休斯女士号案、1800年天意号案等13笔案件,认为自15世纪以来,西方一直寻求全球范围内的治外法权的扩张,其背后是普遍管辖权和殖民主义的种族文化差异与等级论。西方对中国法律的刻画、想象和诠释成为塑造、强化中西文明、种族冲突的重要话语体系。与亨廷顿所持“文明的不同导致战争发生”的文明冲突论不同,陈利老师认为,有时候可能恰恰是战争的存在导致了文明的冲突。当然,对这些问题的回答需要我们从全球史的视野出发去打开15世纪之后法律史研究的格局。

  陈利老师的讲座引起了在座学生的强烈兴趣,给了学生很大的启发。同学们踊跃发言提问,产生了非常好的交流互动效果。(清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