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

  本报讯(通讯员周家华) 日前,贵州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在贵州省社科院召开。会议由省社科院院长、省法学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主任吴大华主持,省法学会副会长、省委政法委分管副书记王伟,省法学会副会长、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宋强教授及来自贵州大学法学院、贵州民大法学院、贵州师大法学院、贵州财大文法学院、贵州警官职业学院法律系等法学院系的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参加了会议。

  贵州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贵州民族大学学报编辑部主任杨正万教授认为,贵州法学界要准确定位自身在全国法学界的影响和地位,既不妄自尊大,也不妄自菲薄,既看到贵州法学界与其他法学研究强势地区的差距,也要找到贵州立法、司法、社会治理领域的先进经验和比较优势,既要正视贵州法学界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也要树立学术自信,冲出法学研究洼地。

  贵州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贵州财经大学文法学院常务副院长陈玉梅教授指出,最近6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连续对法学专业就业形势发布“红色预警”,这是全国高校法学院系招生培养必须正视的问题。贵州高校法学院系招生培养必须以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为契机和抓手,以问题为导向,切实提高贵州高校法学专业招生培养质量。

  贵州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贵州大学法学院方印教授指出,贵州高校法学院系至今还没有实现独立的法学博士点“零的突破”,这是贵州法学界的一个遗憾,也说明贵州成为法学研究强势地区任重而道远,因此,贵州法学研究者必须牢牢树立“专业意识”“前瞻意识”“谦虚意识”。

  贵州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贵州师范大学法学院王军武教授指出,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意见指出,2017年底前,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政机关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乡镇党委和政府根据需要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国有企业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制度,事业单位探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到2020年全面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中国特色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体系。由此,贵州法学研究要开始关注这一制度体系在贵州落地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其他委员分别结合自身关注问题和研究领域畅谈了自己的意见和下一步工作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