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检察机关巡视巡察会议召开
坚持发现问题 从严治检
本报讯(记者黎志飞) 近日,四川省检察机关巡视、巡察工作会议在成都召开。会议贯彻落实了全国检察机关巡视工作会议暨2016年最高检第一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检察系统开展巡视(巡察)工作的具体任务。
会议出台了《四川省检察院关于巡视工作的几点要求》(下称《要求》)。会上,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邓川要求,四川省各级人民检察院要加强巡视巡察工作一体化谋划,坚持发现问题,全面从严治检,把巡视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不竭动力。
邓川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四川全省检察机关巡视巡察工作提出四点意见。一是坚持深化政治巡视与全面从严治党相结合,始终把牢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二是坚持落实巡视全覆盖与推动市县院巡察相结合,健全系统内巡视工作格局。三是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与倒逼改革、促进发展相结合,切实改进和加强系统内巡视工作。四是坚持组织保障与分级管理相结合,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巡视队伍。四川省检察院巡视办要积极开展调研,适时研究出台四川省检察机关巡视巡察规范性文件。
《要求》指出,巡视工作要增加针对性,要加强分析研判,带着问题去巡视,坚决发现和惩治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等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切实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在集中发现政治方面问题的同时,要结合检察业务工作的特殊性,注意发现违反办案纪律的问题,如违反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等不规范司法行为;司法不公、司法腐败;利用职权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等问题。
同时,《要求》还明确,针对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要提出标本兼治的对策建议,推动被巡视院堵塞制度漏洞,促进完善体制机制。同时巡视报告要突出内容精准度,给每名班子成员“画像”,内容要写实写准,注重“实描”。对反映的突出问题,可以列举典型事例作支撑,做到“有血有肉”。
记者在《要求》中还看到,四川省检察院要求巡视组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反馈。在向党组书记反馈时,要单独进行,毫不掩饰地指出问题、明确责任,督促其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在向班子反馈时,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提出明确要求。巡视发现了问题,反馈时要一针见血指出,该点名的点名,该点事的点事。对顶风违纪问题和典型案例通报曝光,敲警钟、亮红灯,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唤醒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