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省东营市实现县区法学会全覆盖
本报讯(通讯员苏旸旸 □孙革新) 自2015年9月16日山东省法学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后,山东省东营市法学会于10月23日主动向东营市委常委会第130次会议作了汇报。
汇报内容包括:山东省法学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精神,主要是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省委副书记龚正,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法学会会长张江汀讲话精神及贯彻落实意见。汇报了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和中央政法委关于加强市县法学会建设的有关要求,东营市法学会推动在各县区建立法学会的有关情况。汇报了东营市委政法委关于市法学会工作情况介绍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东营市委常委会原则同意市委政法委关于贯彻山东省法学会六次会员代表大会精神及落实意见的汇报。东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申长友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王乐泉、龚正、张江汀重要讲话精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把全市法学会工作提高到新水平。东营市法学会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牢牢把握法学会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增强法学会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深刻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谋划推进工作,抓住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推进法学理论研究、法治实践活动、法治文化创新,扎实推进法治东营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支持法学会工作,推进法学会建设,更好地发挥法学会的重要职能作用。
东营市各县区党委常委会专门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成立法学会事宜,确定法学会会长原则上由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任,并选配法学会专职干部。截至2016年6月10日,东营市辖区内的东营区、河口区、广饶县、垦利县、利津县按照《中国法学会章程》,全部召开了法学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法学会组织机构,发展中国法学会会员1016名,团体会员5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