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非法律人才交流项目第三期研修班圆满结束

  本报讯(记者李锐忠 通讯员郑桂琼) 为贯彻落实《中非合作论坛约翰内斯堡行动计划》,进一步优化中非合作法律环境,为中非产能合作提供法律保障,中国法学会于529日至612日在北京、广州举办中非法律人才交流项目第三期研修班。

  研修班在广州举办期间,来自埃及、南非、坦桑尼亚以及非盟等12个非洲国家及区域组织的政府官员、仲裁员、律师等21位学员学习了中国仲裁制度、知识产权法、经济法等多门课程。

  在当下中非企业合作的基本形势下,为贯彻广东省法学会“走出去”战略,广东省法学会、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省法学会涉外法律研究服务中心等联合承办“走进非洲”投资非洲高端法律论坛。

  在论坛上,来自尼日利亚的代表介绍了该国“一站式”高效投资管理服务模式。坦桑尼亚代表强调了外国投资者遵守该国法律的重要性。纳米比亚代表分析了该国采矿业本地化要求及其高税率制度所面临的困难与问题。就各自国家有关保障与促进外国投资的基本法律制度及其特色,来自非洲的6位专家分别做了详尽介绍。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黄文结合中非仲裁合作的最新发展,对投资非洲的中国投资者提出了中肯建议。来自碧桂园集团、欧莱雅集团等企业的代表就其投资非洲遇到的困难问题踊跃提问,外籍嘉宾予以热情解答,论坛会议气氛活跃,互动良好,达到了预期目的。

  611日,在广东省法学会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的积极承办下,研修班在广州段的各项培训任务相继完成,举办了结业典礼。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鸣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长仲伟合、广东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陈瑞光以及尼日利亚驻穗副总领事Shuaibu Adamu Onoze等出席了结业典礼并分别致辞。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鸣起在致辞中表示,经过两年的发展,研修班授课内容不断充实,活动形式愈加新颖,互动交流显著增加,在国内及非洲法学法律界逐渐形成了品牌效应。今后还将根据非洲不同的区域、国别,投资贸易的领域、法律风险等开展更加务实、细化的订单式、定向式培训,继续为中非法学法律界与企业界对接打造高质量平台。

  陈瑞光认为,在中国一带一路发展战略中,广东在中国与非洲的交流合作有着明显的区位优势。每年有成千上万的非洲商人远道而来,出入广州口岸,给广州外贸经济、文化多样性以及包容性城市和“世界城市”的建设等方面带来了新变化。

  非洲学员代表表示,在此次学习中他们不仅了解了中国的法律、制度和法治建设的情况,体验到中国高科技产业发展和丰富的历史文化,感受到中国人的热情友善,还目睹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巨大发展变化,并表示此次研修班作为中非交流与合作过程中的一个环节并未结束。

  据悉,为建立长效的合作机制,中国法学会还在广东省成立了中国—非洲法律研究中心(广州分中心)、中国—非洲法律培训基地(广州分部),为广东与非洲的法律合作与学术交流等搭建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