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表彰公交车纵火案见义勇为人员
本报讯(记者汤瑜) 日前,北京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公交集团在公交集团第二客运分公司召开表彰大会,对成功处置一起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件中,有立功表现的639路公交车司机、乘务员及见义勇为乘客进行表彰奖励。
6月10日13时许,一辆639路公交车行驶至朝阳民航医院站时,车内一男子将随身携带的行李箱点燃。在这突发危急时刻,公交车上的司售人员没有慌张,司机王全山立即将车辆停靠在路边,疏散车内乘客,并不顾个人安危,抢下行李箱,拉至公交车下,乘务员杨朝霞使用灭火器将行李箱上的火苗扑灭。乘客高玉华与司乘人员一起将嫌疑人控制,王全山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为民警快速抓获犯罪嫌疑人争取了时间。因处置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及车辆财产损失。公交车司机王全山、乘务员杨朝霞面对突发情况沉着冷静、果敢应对、处置及时,保障了公交运营安全和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了社会稳定。
乘客高玉华年过六旬,面对不法行为,见义勇为、英勇无畏、参与处置,为保障公交车上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在表彰会上,市公安局、公交集团共同对王全山、杨朝霞、高玉华分别给予了10000元的现金奖励。
北京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安部门将持续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这次事件的成功处置,说明了全社会安全防范意识在不断增强,展现了司乘人员高度的责任心、过硬的业务素质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抵制违法犯罪的行动自觉。安全防范人人有责,关键时刻挺身而出既是保护自身安全,也是对公共安全的维护,这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希望越来越多的群众像受到表彰的司乘人员和乘客一样见义勇为、勇于向违法犯罪作斗争,维护首都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