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高院调研司法体制改革工作

  本报讯(记者张广 □曲子荣 通讯员严献文) 近日,海南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董治良带领省高院相关部门领导到三沙中院调研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并召开司改评估座谈会,听取海南省一中院、海口海事法院、三沙市两级法院、琼海法院、万宁法院、文昌法院等汇报工作情况,并围绕司法改革提出意见建议。董治良强调,提高司法能力将是全省法院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

  座谈会上,各相关法院院长从人员机构编制、案件审判工作、法庭信息化建设、服务大局工作等方面汇报了司法改革以来取得的成绩和当前工作面临的主要困难。参加会议的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辅助人员和行政人员代表就法院司法改革中自己关心的问题,发表自己的看法意见和困惑。

  海南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董治良就与会人员提出的机构设置、司法能力提高、案多人少问题、审判管理问题、业务培训、履职保障等问题逐一进行了说明和解答。

  董治良指出,“从反馈情况来看,通过16个月的司改实践,我们已经走到全国前面了,共完成了45项改革任务。”他表示,衡量司改成效指标,一个是审判执行效率,2015年,海南法院法官人数减少28%,诉讼执行收案增加20.69%,但结案率达到96.33%;二是审判执行质量,一审上诉率下降,服判息诉多,说明案件质量提高;三是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党风政风行风评议中一改前两年法院单位垫底的形势,海口海事法院列省级评议等级第二名,海南高院列第四名,市级评议中海口中院列第一名,县级评议中临高法院列为第一名。高院工作报告在省人大会上通过率96.68%,为近九年来最高。

  董治良强调,改革开弓没有回头箭,提高司法能力是海南全省法院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法官要提高司法能力,法院要加强审判管理,着力提高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