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旬老人义务普法29年

——记福建省东山县铜陵镇法治宣传员林建德

    一所自费创办的老年法制学校,见证了中国法治发展在海岛的生动实践和进程。94岁的老人林建德在海岛的普法讲台上,一直坚守。

    他说“法律就像灯塔,能为渔船照亮航程,指明方向,找到归宿。如果大家都尊法守法,社会就进步,大家都和谐。”

 

  教导乡亲学法尊法,引导乡亲守法用法。

  29年来,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铜陵古镇治安良好、社会稳定、邻里相敬如宾,群众安居乐业。这一切都离不开一位叫林建德的老人。

  自1987年林建德自费创办老年法制学校以来,他义务普法近30年不辍。如今,已经94岁的林建德依然坚守在海岛的普法讲台上。年纪之长,坚持普法时间之长,林建德称得上是福建唯一,全国仅有。

自办老年法制学校

  30多位老年学员坐在自己的位子上。有的戴上老花镜,有的从包里拿出笔记本。9点整,东山县铜陵镇公园社区老年法制学校开始上课。讲台上的林建德先是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金色的奖章挂在胸前,而后转身在黑板上工工整整写下“尊法——首要的道德要求”。

  这是一间从废弃的祠堂改造而来的教室,极其简陋,然而70多平方米的空间里,却弥漫着浓郁的法治氛围。

  最高处,一面国旗尤为醒目。黑板上端,赫然写着“老年人学习法制知识课堂”几个大字,表明了这是一所以学习法律为主的特色学校。墙裙四周的上方,悬挂着从“一五”到“六五”普法活动的图片,见证了中国法治发展在海岛的生动实践和进程。墙裙下方,是老年学校征订的报刊杂志。四面墙没有一处留白,挂满了近30年来各级授予的奖牌和荣誉证明,足有40多面。

  值得一提的是,在学校几十年的教育计划和备课记录中,《宪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渔业法》《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森林法》……都列入了老年法制学校的教程。

  因为来法制学校学法的对象是老年人,林建德针对老年人日常生活的需要,重点讲三部法律,一是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二是收养法,三是继承法。主题包括:尊法——首要的道德要求,学法知规,老年人也要提升自身法律能力等。这些法律都和老年人密切相关,讲课内容根据老年人的特点来编制,精准实用。

  29年来,这里先后培养了2000多名“法律明白人”,他们最年长的90岁。许多老年人刚开始来学校是要调解家庭纠纷的,通过学法,现在不仅解决了家庭问题,有的老年人还热心参与邻里间纠纷的调处,成为当地司法所的好帮手。

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林建德每年都要入户进行“一访四查”活动,及时发现老人遭受虐待、遗弃和赡养纠纷问题,为老人提供法律帮助。他认为,子女不孝很重要的原因是父母在教育上的失误。为此,林建德认真研究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收养法,并把它融入自己的教程之中。

  再婚是老年人的权利,但实际生活中权利人却常遭世俗冷言和亲人阻挠。

  1992年,陈阿婆的丈夫病故、儿子被劳教,她一个人孤苦无依,想改嫁又害怕。经过学法,陈阿婆知道了再婚是老年人的权利,在林建德的帮助下,做好财产公证等事宜,终于重组家庭,再续佳音。29年来,林建德热心帮助十几对丧偶老人“续弦”,安度晚年。

  1988年初,镇政府推进殡葬改革,一些渔民难以改变“入土为安”的传统丧葬陋习,纷纷聚集起来反对。林建德在殡葬改革工作中发挥作用,他用最简洁的话说:“大家都知道,我们铜陵人多地少,所剩的土地和山林资源已经不多,土葬严重破坏了我们的居住环境,再这样下去,我们今后将死无葬身之地。”

  “大多数群众还是通情达理的,只要我们把道理讲清,把法律讲透,群众是会拥护政府的。”林建德说。有了林建德的公理、公道,通情达理的海岛群众变反对为支持,一项看似棘手的工作就这样迎刃而解。

  29年来,林建德为群众义务提供法律咨询3000多人次,调解家庭纠纷600余起,其中还有100多件是涉及台胞的。

  铜陵是一个具有630年历史的古镇,距台湾高雄市164海里。坐落在铜陵镇的关帝庙是台湾470多座关帝庙的“香缘祖庙”。这里也是很多赴台老兵的故乡。

  在林建德手中,保存着一封已经发黄的信。这封10年前寄自台湾的感谢信这样写道:“尊敬的林建德先生,欣悉您义务为解决我老妻与女儿的隔阂尽心尽力,使我家庭和睦幸福,我非常感激,只因年老多病,腿脚不便,不能回乡当面答谢……”  

生命不息普法不止

  为何这样一位九旬老人,能坚持义务普法达29年?这一切还得从30多年前说起。

  1982年林建德退休后,担任县政协委员的他运用自己懂中医的特长,和本地老中医陈镜藻一合计,开办了一所“政协老年诊所”,义务为老年人看病。

  然而,林建德发现,前来“就诊”的老人们“心病”多于“身病”:子女不孝、老人被弃养、遗产纠纷成为困扰老年人的最大“病根”,而最直接的“病灶”来源于对法律的无知。

  医治老年人的“心病”,普及法律知识才是一剂“良方”。1985年,63岁的林建德自费报名参加《民主与法制》杂志主办的法律函授学校,成为当时学校最高龄的函授生。1987年春,铜陵镇公园街老人协会成立,他被乡亲们推选为会长。同年,他自费创办了这所老年法制学校。没有政府投资,没有师资力量,学员年纪大,这所学校能办下去吗?

  对此,抱定了“以法治愚”的林建德自有他的良方:无需政府投资,从老两口退休金里抠一点,参加学习的学员每人交一点,一部分作为午餐费,一部分用来购买教材资料。师资没问题,已经具备法律专业知识的他既是校长也是老师,还可以不定期邀请相关部门同志来为学员讲课。至于能不能持续?他给出的答案是:“自主办校、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提升”。

  普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史上的一个伟大壮举。按理说,主要是由党委政府推动,然而,林建德从“一五普法”到“六五普法”,一路追随,孜孜不倦与法同行,他说:“法律就像灯塔,能为渔船照亮航程,指明方向,找到归宿。如果大家都尊法守法,社会就进步,大家都和谐。”

  林建德29年坚持义务普法的事迹,先后被福建省漳州市委、市政府,东山县授予“老有所为”“全县法制宣传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公园社区老年学校也多次荣获镇、县、市授予的“老年教育示范校”“老年教育先进单位”和“普法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毕竟是90多岁的人,林建德也有伤风感冒的时候,但无论如何,遇到开课日,铁打不动要坚持到校,即使是由老伴搀扶着也要去。“这几十年多亏了她的理解和帮助,她是我们的校丁。”林老说的“校丁”就是他的爱人,今年89岁的高银英老人。“从学校创办起她就帮助打理校务,做好学校的后勤保障工作,今年腿脚不便,就负责在家帮助我整理资料。”

  林建德说:“畏法度者最快活。我们家族有长寿的基因,我的爷爷和父亲都活到百岁,期颐之年,相信我也能活到百岁,要说我最大的心愿就是8个字生命不息,普法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