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检察机关未检工作30年座谈会在沪举行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 6月2日,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30年座谈会在上海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韩正出席会议并致辞,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出席会议并讲话,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本才及全国各省级检察机关分管副检察长及未检部门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
曹建明在会上要求,各级检察机关从事关国家和民族未来的高度,充分认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未成年人司法规律和发展方向,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同时强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主要任务是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核心要求是坚持未成年人权益的特殊、优先保护。工作模式是坚持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法律监督、犯罪预防一体化,执行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特殊程序和特殊制度。发展方向是促进建立不同于成年人案件审理的程序法和实体法、未成年人司法机构和完善的社会支持体系,以实现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系统保护。
会议指出,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检察机关工作涵盖了司法全过程。各级检察机关要充分履行批捕起诉、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诉讼监督等职能,全面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要依法从快批捕、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的各类刑事犯罪,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最大限度关爱救助未成年被害人;要严格落实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并细化规范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推动建立公检法司机关犯罪记录封存衔接配合机制等;要深入推进法治进校园等活动,切实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强化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和刑事审判监督,探索建立未成年人刑事强制措施和刑罚执行监督机制等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诉讼活动监督。
自1986年第一个少年起诉组在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成立以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已经走过了30年。截至今年3月,全国共设立有编制的未成年人检察专门机构1027个,在公诉部门下设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专业办案组1400多个。2003年至2015年,全国检察机关经审查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92万多人,不批捕16万余人,起诉108万人,不起诉5万余人。
另外,会议对全国未检工作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进行了表彰。韩正、曹建明等为荣获全国第一届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业务标兵的同志颁发了奖牌和证书。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教育部、民政部及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等中央机关、团体部门负责人及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最高检专家咨询委员、少年司法研究机构院校代表等应邀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