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联合发文遴选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

  本报讯(记者张晓娜) 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两部委联合下发通知,决定遴选一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为全国医养结合工作提供示范经验。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具有一定工作基础、愿意先行先试的地级市(区)作为国家级试点地区,每省(区、市)申报2个试点地区。

  省级卫生计生和民政部门要共同对本地区的试点材料进行初审,国家卫生计生委和民政部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相关专家,结合试点地区老龄化情况、医养结合工作基础等进行综合评议,确定试点地区。试点地区要制定试点方案,内容包括:试点地区概况,医养结合工作基础,主要任务及时间进度安排,组织保障情况等。要求定位合理、目标明确、任务明晰、特点突出。试点地区要根据试点方案中确定的工作任务和时间进度,及时通报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每半年向国家卫生计生委和民政部提交一份试点工作进展报告。

  通知明确,国家卫生计生委和民政部将建立试点工作评价机制,实施组织评估,对试点地区实行动态管理,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对试点过程中取得的有益经验将及时向全国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