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遏制“校园欺凌”需要构建长效治理机制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向各地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各中小学校针对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进行专项治理。根据《通知》,各校要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2016年5月10日北京青年报)。
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有如癌细胞般,不时出现校园内,情况令人堪忧。引发“校园欺凌”事件的诱因往往很小,一般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甚至压根儿是没事找茬寻刺激。扒衣、殴打、拍裸照,甚至上网炫耀“战果”,不禁让人匪夷所思。
校园欺凌现象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青少年自身的成长特点之外,校园环境、社会环境也有很大关系。据有关机构调查显示,逾7成学生曾在学校遭受暴力对待,“校园欺凌”事件当事人多以初中生和职校生为主,且主要发生在农村地区及城乡接合部。在连续多起校园欺凌恶性事件引发舆论强烈关注的背景下,针对校园欺凌的专项治理可谓非常及时,至少表明当前校园欺凌的肆虐以及严重危害已经引起教育主管部门的高度关注,并正在研究制订治理办法。
校园是外部社会的缩影,也是成人世界的映射,更是教育环境的直接反映。“校园欺凌”实际上是长期存在的问题,由于传统观念作祟,人们对这一现象基本忍气吞声、听之任之,缺少足够的关怀和重视,即便处理,也多以批评教育、责成家长严加管教作结。如此不但纵容了施暴者,也给受害者造成更大的伤害,如果不采取强有力的解决措施,悲剧事件只会不断重复上演。因此,应对校园欺凌应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在短短8个月的专项治理之外,还需要学校与家庭、社会共同努力,真正对校园欺凌做到“零容忍”。一方面,学校要通过依法治校加强管理,建立必要的预警机制,制定完善和组织学习反校园欺凌的校规校纪,避免单纯靠说教出现的尴尬窘迫与苍白无力;另一方面,教育行政部门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要及时发现、制止。尤其是对恶意造成重大伤害的欺凌者,相关部门也要依法严惩、以儆效尤。
不言而喻,对校园欺凌的极端行为和极端事件作出惩戒非常必要,这一方面能够惩戒和教育施暴者,遏制校园欺凌高发势头;另一方面也是为其他学生提供一个安全的校园环境,保障他们的受教育权的需要。当然,对弥漫于校园的欺凌,求解之路,绝不仅限于对个案、孤例的调查、处理和善后,而应思考缓解和根治的办法。一方面,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无疑会大大降低校园欺凌发生率,在高压状态下有利于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但这并不应仅仅是一时之举,更需要借此契机构筑长效治理机制,建立起更加有效的监管机制,多措并举地扭转欺凌横生的学校环境,将校园欺凌的危害遏制到最小;另一方面,实施专项治理表明主管部门已经对“校园欺凌”不再容忍,但要标本兼治,不能只靠一时的“突击式运动”,而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国家多方采取合力,敢出硬招,巧用实招,形成长效的立体化的制约和监督机制。也就是说,对于校园欺凌现象,唯有加强预防和惩戒,政府、学校、社会和家庭形成合力,多方面出“硬招”,进行系统性求解,才是根治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