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一包工头欠薪拒付被判刑

  本报讯(□曾庆朝 吴红军) 老板向民工支付工资是天经地义之事,然而,河南省南阳市的包工头宁某拖欠38位民工工资26万余元,1年多不付,且经劳动监察大队多次通知后仍拒不支付。被抓获后被判全额支付,且涉嫌犯罪。近日,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被告人宁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审判长宣读完判决后,被告人宁某后悔得当庭痛哭,并称服判,不上诉。

  20138月至20144月,被告人宁某在南阳市宛城区溧河乡承包龙都花园1517号楼二次构造项目中,共拖欠38名民工266012元,民工们四处找其讨要,宁某一直不付,后经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多次通知,宁某仍拒不支付民工工资。

  201526日,南阳市公安局溧河分局在接到民工们报案后,将宁某抓获归案。宁某到案后,其家属很快将266012元工资交付南阳市劳动监察保障局,后宁某被取保候审。

  法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宁某逃避支付劳动报酬,且经政府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但宁某认罪态度较好,可酌定从轻处罚。判处缓刑对被告人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适用缓刑,遂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