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解“校园暴力”

    在校园安全管理中,如何让“校园暴力”不再发生成为最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隐秘的“校园暴力”通过网络媒体不断地在公众面前曝光,但司法实践中,校园暴力的处置仍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对于“校园暴力”现象是否需要“重典治暴”,也引发各方争论。

 

    49日,微信朋友圈上一段女生在厕所群殴同学的视频传播开来,视频一开头就看到一名女生被几个女生殴打,引起社会关注。

    410日,河南信阳县公安局证实事件发生在信阳县温店中学,并称已经妥善处置。

    同日,河南三门峡市渑池县两名十几岁的初中男生,骑着摩托车兜风玩耍,却遭到十几名同龄孩子拦截,殴打侮辱,甚至被强迫舌吻。

    330日,在陕西绥德,十多名学生持续殴打一女孩4分多钟,女孩被连扇多个耳光、拳打脚踢,甚至被一个穿旱冰鞋的女孩一脚踹倒在地。据绥德县教育局调查,参与此事的均为绥德远竹中学学生,教育局称将根据警方调查处理相关责任人。

    325日,一段视频显示甘肃环县二中一老师在教室内暴打7名女生,据甘肃省教育厅通报称,当事老师及涉事学校校长等人均已受到处分。

    321日,浙江省苍南县灵溪二中5名女生先后对该中学一女生施以打耳光、打头部、踢下身等暴力行为。受害女生一度跪在地上,后被拉起再次被打。

    320日,广西忻城县约20名女生手持钢管、西瓜刀等器械聚众斗殴。

    227日,网传视频显示,一女子在教室内向一学生模样女孩连打十来个耳光,并伴有多个脚踹动作。

    22日,湖南省郴州市临武县临武三中七年级女生苏某被同班同学陈某及另外5名女生掀衣服1次,踢踹40次,扇耳光10次。

  隐秘的“校园暴力”通过网络媒体不断在公众面前曝光,民主与法制社记者不完全统计发现,仅2016年以来,网络媒体曝光的“校园暴力”事件就不下20起,而2015年,媒体报道的“校园暴力”事件则达60多起。

  这些事件之所以得以曝光,相当一部分是参与欺凌者录制视频并上传网络而被人们关注,但对于全国校园欺凌事件真实情况如何,我国目前尚没有相关的调查。

    不可忽略的是,“校园暴力”也是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之一,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侯欣认为,校园暴力的频繁,与社会风气、青少年成长环境、家庭教育等方面都有关系,但他坦言,从根本原因看,很大程度是源于针对校园暴力的惩处仍然停留在道德层面上,并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则表示,不少校园暴力案件已经涉及“侮辱罪”。“现在校园暴力中的施暴者基本上不到14岁,都以批评教育为主,因此刑事责任年龄不调整,没有更好的办法。”

    对于“校园暴力”现象是否需要“重典治暴”,也引发各方争论。

拯救受害者背后的难题

  今年1月份,网络问答社区“知乎”上的一篇帖子“如何帮助这位长期被欺负、群殴,甚至被逼吃屎的同学?”引起知乎网友的关注,帖子描述了一名长期被虐打导致精神出现问题的学生的生存现状。

  后来证实,这一事件发生在湖北广水一中。发帖人称,这名已读高二的少年身高只有15,五六十斤,智力有点儿问题,是被打坏的。

  帖子内容介绍,这名同学长期被同班同学在厕所暴打,“逼他吃过屎,用黑板擦往他嘴巴里面塞,下楼梯时拖着他的脚让他头着地,烟头烫脸,举起来往地上摔,直接被踢飞,十几个男的围着打,拳打脚踢,脱光衣服踢私处,他不敢告诉老师,家里人也不可能帮助他。”

  帖子引起热心知乎网友的关注,他们决定组建志愿者团体前去“解救”遭受“校园暴力”的同学。志愿者中有警察、律师、教育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等,他们期望能够给受害者带去实际的帮助。

  发帖人介绍,这名同学生活在单亲家庭,父亲是以收破烂为生的,因为家庭困难,学校因此免去了他的学费,并且在学校吃饭也是免费的。这一情况被前去暗地调查的志愿者所证实。但是,对于网帖所说的遭受暴力情况则有出入。

  在接受媒体采访和志愿者访谈的时候,帖子中的受害人曾表示确实遭受过殴打,但却否认这是羞辱。

  欺凌的主要方式是戏弄,让他跑腿、做卫生等。也有推搡和殴打,但特别严重的殴打并不多。有一次打得比较厉害,因为那几个学生让他帮忙做卫生,结果他吃饭回来晚了没有做,害得他们挨了老师批评。也就是那一次,他们用烟头烫了他的手,没有烫过脸。

  志愿者在调查后,确认存在暴力现象。但在事件曝光后,面对学校的质问,受害者又极力否认遭受暴力,这让不少志愿者感到无奈,甚至中途选择退出。

  也有人分析认为,受害者可能担心报复而选择隐瞒事实,背后更有他的家庭和性格等原因,更有学校顾及形象等因素。

  网络曝光后可以确认的是,那些曾经参与殴打他的同学也停止了殴打。

  但,当学生遭受“校园暴力”时取证难已经是一个普遍现象,同时,即使能有确凿的证据,对施暴者的惩罚力度也不大,过后受害者可能遭受到更严厉的报复。

  据记者统计发现,处理这类事件,警方往往很难介入,即使警方介入,也往往考虑到当事人都是未成年人,且都是在校学生,对涉事学生常常以批评教育为主,让施暴者道歉,家长严加管教了事。而校方则以“将要吸取此类事件教训,加强教育和管理,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的声明而结束。

  对于受害者如果不是造成严重人身伤害的,往往得不到更深层次的救济和心理上的安抚。

  有专家则提出,对于受害者,事后还需要社会、学校、家庭给予多方面的关注,比如心理疏导、精神安抚等。但目前尚缺乏一个后续救济机制。

处于“裸奔”的校园暴力

  对于学生遭受“校园暴力”的总体情况,目前大多是冒出来的个案,我国尚没有系统全面的调查。

  而校园欺凌、校园暴力在青年群体中发生更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

  2011年,美国约瑟夫森青少年伦理品格研究所发表了一份关于美国高中校园欺凌行为的研究报告,结果显示,50%的学生承认在过去一年里欺负过别人,47%的学生在过去一年里被以非常令人难过的方式欺负、取笑或者嘲弄过,10%的学生在过去一年里至少一次带武器到学校。

  201565日,日本政府公布的《儿童和青少年白皮书》显示,日本校园欺凌现象普遍,在为期6年的追踪调查中,近九成学生曾遭遇校园欺凌,形式包括集体孤立、无视、说人坏话等。调查显示,从2007年小学四年级到2013年度初中三年级的6年间,只有13%的学生表示从未遭受校园欺凌,从未欺负过他人的学生也只占12.7%

  但是,我国目前尚没有对此进行相关的调查。有专家认为,这也导致了“校园暴力”越演越烈而找不到解决措施的原因之一。

  “所有事件显示,我们对家庭和校园里一些常见问题太缺乏意识了。”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少年儿童研究所所长童小军说,“曝出来一件事,大家便只关心这一个问题,所有的看法都是支离破碎的。事实上,校园欺凌、留守儿童、流浪儿童等问题,都是整个儿童保护系统的一部分,中国目前还没有从制度层面形成一个儿童保护体系。”

  其实,美国的校园欺凌现象也很严重,但社会对这一现象给予极大关注。除了联邦和各州政府加强立法外,还要求各学校为学生提供举报校园欺凌事件的渠道,并对欺凌者及时采取干预措施。

  2013年,日本参议院通过《欺凌防止对策推进法》,此外,文部科学省增加了学校辅导员和护理员的数量,扩充学校咨询机构及校园社会工作者的规模,并设置24小时不间断服务咨询电话,以帮助学生处理各种问题。

  澳大利亚专门建立了政府组织和网站,帮助学校解决欺凌现象,同时将反对欺凌、骚扰、歧视、暴力的教育列入教学大纲。每年三月的第三个星期五,是国家命名的“反欺凌日”。

  童小军介绍,美国的中小学均需有驻校社工,如果社工人员不足,也可由护士或心理医生替代,但必须接受专业的儿童保护工作训练。“儿童保护要由专业儿保社工来做,试想,如果学校老师出现了打骂学生的情况,学生敢去找其他老师寻求帮助吗?但如果孩子向儿保系统寻求帮助却没有得到解决,就要向儿保社工和所在机构追责。”

  童小军还认为,中国学校普遍对校园欺凌行为不愿承认也不愿正视,儿保社工应该由政府强制向学校派驻。她的一个同学曾想到某个学校做相关研究论文,校方的直接反应是:你要揭露我们学校的黑暗面。

  也有学者指出,我国对于儿童保护缺乏相关的法律系统,另外虽然2015年我国发布了《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网上未成年人犯罪和欺凌事件报道管理的通知》,但在司法实践中,校园暴力的处置仍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

“治暴”用重典?

  2016年全国两会期间,代表委员纷纷呼吁重视“校园暴力”问题,其中,有的代表认为,将刑事责任能力年龄适当提前,从根源上杜绝校园暴力;有的代表认为,只有加大法制教育力度才能减少校园暴力;有的代表认为,校园暴力有一定的教唆作用,应加强管控。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而现实中,因为校园暴力、校园欺凌往往达不到犯罪的标准,因此也只能以教育、批评为主。

  “对于校园暴力的处置太轻了。”不少专家提出这样的观点。

  今年两会期间,教育部回应“校园暴力”的问题时称,正在加紧起草《校园安全条例》。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教育厅副厅长王康提出,校园暴力不仅关涉教育部门一家,仅凭教育部出台的《校园安全条例》“只能管得住学校、老师,管得住一小部分学生,管不住家长”。

  因此,他建议,建立国家统一的“学校系统典型事件判例库”,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力量,对涉及学校的典型案例进行规范性审判,公布审判文书,进行要素分析,以指导全国各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判例为参照,同一个国家同一部法律同一个标准。

  也有多位代表委员提出了立法遏制校园暴力的议案提案,建议修改刑法中关于未成年人量刑处罚的规定,制定《反校园暴力法》,在网络上获得不少人响应。

  而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律师协会监事长施杰认为,校园暴力事件对涉事双方来说伤害都非常大。说到校园暴力频发的原因,施杰表示,一方面因为随着当前社会压力的增大,存在家教缺失的问题;另一方面,学校也缺乏积极的引导和有效管理。这些都是需要进一步反思的地方。

  但施杰认为,现阶段没有必要制定《反校园暴力法》,对于未成年人不宜轻易动用刑法。对于校园的学生,更多的应该是引导和监管。如果用过于严厉的法律来约束,可能会给孩子的成长和人生造成不可逆转的影响。

  施杰建议,如果修订《刑法》,相关规定可以让犯罪学生接受法律的惩罚,但也应该对未成年人适当保护,例如档案封存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