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发布2016年工作要点
本报讯(内研) 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发布2016年工作要点,其中对2016年工作总体要求、工作思路、工作重点、主要安排进行了部署。
2016年自治区法学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自治区党委九届十四次全委会议精神推进法学会工作,围绕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法学会建设。立足“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牢把握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重要职责,坚持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着力加强调研、提升能力、转变作风,努力在引领法学研究方向、咨政建言服务决策、增强研究组织活力、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建设法治工作队伍、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深化对外法学交流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团结和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为“十三五”规划的顺利实施贡献智慧和力量,不断开创新时期法学会工作新局面,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建设法治内蒙古作出新贡献。
工作思路为:紧紧围绕依法治区目标要求,充分发挥法学研究和法律服务两大职能,坚持两手抓,实现三大目标任务。即:为实现法治内蒙古,抓好围绕中心开展法治研究、围绕法治实施开展法律研究、围绕法律问题开展法学研究,抓好围绕中心为党委和政府提供决策咨询建议、围绕科学立法为人大和政府法制部门提供立法咨询论证、围绕法律正确实施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高端法律论证评估,力争使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成为全国地方法学会的排头兵、成为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重要智库、成为全区法学法律法治工作者之家。
工作重点有3个:一是按照中国法学会年度考核要求补齐短板,即抓好学会党组设立、旗县(市)区法学会建设、课题成果转化和对外法学交流;二是发挥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法律智库作用;三是为法学法律法治工作者搭建好平台、提供好服务。
以上工作的主要安排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稳妥吸纳会员,继续推进专业研究会建设,大力推动旗县(市)区成立法学会组织。努力完成自治区级重大法治课题,积极组织参与国际国内学术交流活动。推进法律论证评估中心工作,努力打造内蒙古高端法律服务平台。推动法治教育研究院工作,大力开展司考、公考公益助考活动。加强法治书画院建设,大力开展服务基层活动。定期出版发行《〈人民法治〉内蒙古专题》公开刊物,不定期出版《要报》和《内蒙古法学研究》。积极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树立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律文化。进一步加强自治区法学会机关自身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