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务工者的养老困局

    城市高龄外来务工者虽然工龄很长,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建立时间不过短短几年。他们虽然多半已建起个人养老账户,但其账户资金存量有限,而且没几年就要退出劳务市场或正常退休,面对这样的困局时,他们常常无解。

    孙凤生计划通过补缴社保换取养老金的方式实现自己在深圳养老的愿望,目前依然没有着落。

    51岁的孙凤生来自湖北农村,1998年就前往深圳一家印刷厂打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她去年已经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工厂告诉她社保已经上不了了,由于2006年工厂才给她上的社保,此时她缴纳的时间是9年2个月。

    按照深圳市的养老法律条例,缴纳15年社保是领取养老金最低年限,而员工必须在深圳本地交够10年的社保才可以自己续交剩下的保险金,以换取养老金。

    根据2013年1月深圳市出台的社保法规,“超过2年法定强制追缴时效的,可以申请补缴”,这意味着如果工厂同意,就可以补缴。

    对孙凤生来说,只要工厂同意给自己补缴,自己就有希望在深圳办理退休,并领取退休金。去年,经和工厂协商,厂方同意给孙凤生补缴2006年之前在工厂工作期间的保险金,并出具了相关证明,但是当地社保局却以具体补缴细则没有出台不予办理。

    “我老家什么都没有了,回去也没法养老,深圳是我唯一的选择。”孙凤生告诉民主与法制社记者,由于一家人常年在深圳,湖北农村老家已经很多年没有回去了,她目前除了等待补缴细则的出台,没有任何办法。


交不足的社保

    孙凤生的遭遇,是大多数第一代城市农民工面临的养老困惑。2014年,中山大学法学院讲师黄巧燕带领法律诊所的学生参与了一项民间调研:200多名工龄15年以上的老工人里,仅有一半的人缴满10年养老保险。

    而对于许多未缴满10年保险金的人来说,孙凤生看似是幸运的。民主与法制社记者调查发现,由于企业的补缴成本高,在毫无任何强制性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一般不会同意补缴养老保险。另一方面补缴条例出台已经3年,社保部门仍然未出细则规定补缴的具体操作,导致补缴成为空谈。

    “在目前产业转型趋势愈发明显,工厂搬迁倒闭屡屡出现的今天,将会有一批老工人因为企业的倒闭或搬迁,他们在深圳养老的愿望也将成为泡影。”深圳萤火虫工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苏媛说。

    来自湖南的肖叶青就是因为企业倒闭而可能无法实现自己的养老愿望。

    52岁的肖叶青在深圳工作已经超过20年。从2002年开始一直在一家名叫深圳宝安区畜牧发展有限公司国邦制衣厂工作。

    2014年底,随着这家制衣厂在突然间倒闭,肖叶青在深圳的养老梦也变得渺茫起来。

    1998年,深圳市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要求企业为员工购买养老保险,并从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2006年9月,工厂给肖叶青第一次缴纳了养老保险。这也是她来到深圳市打工10多年后第一次参加社保。后来肖叶青渐渐知道,这份养老保险不仅意味着可以正常上班,将来等到自己老了还能够领一笔退休金。

    原来,在此之前,公司为了躲避政府部门来厂检查员工缴纳社保的情况,就让没有缴纳社保的员工放假,但放假却没有工资。

    “后来自己就去找厂长了,我说我可不可以买社保,那个时候2006年了,他说你买就可以买,那个时候我就买了,买了社保可以上班,不用放假,因为我很需要钱。”肖叶青说。

    但2014年,肖叶青的美梦破碎了。这一年的4月份,肖叶青年满50岁,达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

    像肖叶青的第一代民工,大多数对社保政策了解不多,直到厂长通知肖叶青,她才知道怎么回事,“他说你不可以买社保了,我说干吗不可以,他说你已经50岁了,只能买到50岁。”

    那个时候肖叶青才买了7年多一点的保险,8年都不够。但是按照深圳目前的政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非深户参保人只要在深圳缴费满10年以上,才可在深圳办理“延缴延退”。

    肖叶青想自己补缴,可是深圳市社保局却拒绝受理。

    对于第一代农民工来说,交不足社保并不是少数。

    同样在深圳工作的胡胜斌今年58岁,所在工厂面临倒闭,目前交了10年的社保,他担心找不到新的工作,“工厂倒闭了,剩下的社保找谁交?”

    在深圳工作30多年的周强只交了7年社保,2015年回到广西老家社保局咨询能否将社保转回去,答复是转不了。2016年1月份到达退休年龄的周强,在深圳退掉了保险,拿回自己交的那部分养老金。


艰难诉讼之路

    2014年,肖叶青向社保局投诉,要求工厂帮自己补缴足社保,遭到社保局拒绝受理,随后肖叶青起诉了深圳市社保局。

    “我们要求老板给我们补缴,他说可以补缴,但不能跟他们要钱,后来厂长告诉我,他去了两次都没有补到,只要能补一点,我就可以延缴延退,但是社保不给补。”肖叶青说起诉社保局的原因是她愿意承担单位的那一份钱,全额补缴,但是社保局拒绝办理。

    工厂同意补缴,但是社保局却按照法律规定不允许补缴。2014年7月,肖叶青联合其他几名工友,一同将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告上了法庭,希望能够追缴工厂从2002年到2006年期间的养老保险。

    2014年11月,一审判决结果,肖叶青败诉。祸不单行,就在这一年的十月份,工厂也突然倒闭。追缴的可能性更是微乎其微,但是肖叶青依然提起了上诉。2015年7月27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肖叶青的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认为,按照法律规定,违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违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部门不再查出。并表示,按照深圳的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社保部门查处及追缴时效为2年。

    这意味着,如今社保部门已经没有强制企业帮职工补缴社保的义务。

    而按照2013年施行的深圳社保法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未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的,超过法定强制追缴失效的,可申请补缴养老保险,并自应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并需要双方同意,这一过程,企业并没有表达出同意给肖叶青补缴养老金,因此,驳回肖叶青的诉求。

    而条例中“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额”大大增加了工人与企业协议补缴的难度,一名工人粗算了一下,10年的补缴金额为3万元,而滞纳金则高达10万元。


高龄民工困局

    52岁的肖叶青,在之前工作的制衣厂倒闭之后,进入了另外一个制衣厂,每天依然工作超过10小时,没有社保,晚上10点才下班也是常事。

    孙凤生则找了一份清洁工的工作,依然在深圳一边劳作一边期待深圳社保补缴细则出台能够成全自己的养老梦。

    而肖叶青,原来的单位已经不存在,能不能以个人名义直接申请补缴,个人来承担单位的部分和个人部分行不行,依然是个未知。

    其实,高龄民工已经是一个普遍现象。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4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截至2014年末,中国农民工总量达2.74亿人,其中外出农民工1.68亿人,本地农民工1.06亿人。50岁以上农民工在总量中的比例已经达17.1%,人数4685万人。

    由于受教育水平偏低,这部分农民工大多只能从事建筑、环卫等技术含量低、工作强度大的重体力劳动,在各行业中收入增长较少,在城镇社保的参保率也偏低。随着年岁老去、体力日渐衰弱和病痛的增多,养老和医疗保障成了他们的一块心病。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陆杰华认为,子女教育是许多高龄农民工“不退休”的原因之一。

    人社部劳动科学研究所所长郑东亮表示,参保率低与建筑行业不规范的用工方式有关,政府监管不到位也是导致农民工参保率低的重要因素之一。另外从观念上来讲,早早离开故土的这一人群大多还抱着回原籍领低保、在老家养老等观念,对参加社保缺少热情。

    而对于广东等地以轻工业为主的企业中,对于高龄民工来说,则更多是交了一半就没法继续交的社保。

    2016年全国两会期间,多位代表委员呼吁关注社会高龄民工的养老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张晓庆表示,高龄农民工虽然工龄很长,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建立时间不过短短几年。高龄农民工虽然多半已建起个人养老账户,但其账户资金存量有限,而且没几年就要退休或者已经退休。根据“多缴多得”原则,高龄农民工的养老金比正常缴费的同年龄段城镇和农村退休者要低上一大截。这种“两头不靠”的状况,使得高龄农民工在养老问题上处于非常窘迫的状态。

    张晓庆呼吁,有关部门应该对高龄农民工“养老之痛”给予高度关注,保证所有高龄农民工能够加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建立个人账户;另外,还要抓紧建立农民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加、结算、转移支付平台,把高龄农民工可能分散于多地的个人养老账户资金全部激活。

    “第一代农民工只身或举家投身国家经济建设,为国家改革开放做出了巨大贡献,现在他们年龄大多在55岁到70岁左右,正逐渐失去就业竞争力,理应得到关注、受到关怀。”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刘建军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刘建军建议,国家应立法或出台政策统一全国农民工养老制度,加大力度统筹和规范解决老年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医保、福利等基本保障,务求全覆盖,应保尽保落到实处。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巨晓林也呼吁,完善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老有所养’,老有所养也是社会和谐发展的保障。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会在将来发挥重要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