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克:履新法院有着新使命

    “开局和攻坚都非易事,需要忠实履职,勇于担当。”广西高院院长黄克表示,广西法院系统将不辱使命,贯彻落实好全国两会精神,扎实推进法院各项改革工作,巩固发展好的形势。



     “深感责任重大。”2016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黄克谈及履新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简称广西高院)院长后的感受时说。

    对于黄克来说,这是他第四次来北京参加全国两会。此前,他的另一个身份是有着“糖都”之称的广西崇左市市委书记。

    今年129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黄克当选为广西高院院长。

    根据广西官方公开的资料,在当选广西高院院长前,黄克从政经历丰富,且有着明显的基层印记。

    1976年从广西东兰县的一个生产队队长、公社党委书记、县长、县委书记起步,到后来先后担任广西党委政法委副书记、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崇左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在人们的眼中,黄克是一位典型的从基层走来的官员。

    虽然作为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但黄克的另一个身份已经由市委书记转变为高院院长,使他显得更加关注司法领域的问题。今年两会期间,他呼吁重视培养面向东盟的高素质法律人才,这对于中国的“南大门”广西来说意义重大。

    另外,如何继续深化广西法院系统的改革工作,顺理成章地摆上了他的工作日程。按照“十三五”规划布局,2016年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攻坚之年,新一轮司法改革,将直面改革中的核心难题。

    “开局和攻坚都非易事,需要忠实履职,勇于担当。”谈到司法改革面临的问题时黄克表示,广西法院系统将不辱使命,贯彻落实好全国两会精神,扎实推进法院各项改革工作。


促进自贸区发展

需重视专业法律人才

 

    履新法院院长后的黄克注意到广西高素质法律人才的短缺现状,如何解决这一问题也成为黄克所关注的领域。

    近年来,全国法院系统出现了人员招聘困难、人才流失现象,以及民族地区双语法官短缺的问题。但对广西来说,高素质的法律人才更是有巨大的需求。

    虽然如今距离2010年中国—东盟自贸区正式建成运作已经整整6年,但有调查显示,农业、金融贸易、信息通讯、法律以及东盟国家语言等专门人才和复合型人才需求缺口持续增大。跨国组织和企业之间交易合作时,需要面对复杂的法律关系,而为东盟自贸区提供服务的高素质法律人才明显不足。

    因此,不管是对律师还是检察官、法官的要求都进一步提高。

    黄克告诉民主与法制社记者,东盟成员国之间进行区域贸易,要熟悉对方的法律规定,尤其是企业设立、投资管理与鼓励、商贸活动等方面的有效规定。与此同时,还必须熟悉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所签订的条约、协定等区域国际法的规定。

    “在这样的环境下,既知悉中国—东盟区域法律规定,又通晓中国—东盟其他成员国国内经贸法律规定的复合型高素质人才是市场的迫切需要。”黄克表示,但从现有我国培养面向东盟的法律人才的状况看,存在起点低、定位低、短期化的缺陷,不符合中国—东盟合作的实际需要。

    “应当做尖端化定位,培养面向东盟的精英型、高学历型、研究与应用并重型的尖端法律人才。”黄克为此建议,加强与东南亚国家大学合作,推进尖端法律人才的培养。

    如何与东盟国家合作,为东盟自贸区提供法律层面的智力支持?黄克建议,一是加大与东盟国家之间的教师互派进修合作及硕士、博士层次联合培养合作的力度,与东南亚国家法学教育优秀的学校签订务实性合作协议,共同培养尖端东盟法律人才。

    同时,在国内建立宽松的辅修学位制度、营造东南亚语言课程学习的良好环境也有利于促进东盟法律人才培养。黄克认为,现代大学应提高服务能力,尽可能为大学生提供丰富的选修课程,全面放宽攻读专业的限制。

    “学校可向国家相关部门争取对东南亚留学项目给予倾斜性政策和支持,争取更多的留学名额和经费,解决学生的后顾之忧。”国家、政府在培养面向东盟的硕士、博士留学生方面也被寄予厚望。

    解决面向东盟的高素质法律服务工作者,关键是建立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黄克告诉记者,设立“东盟法律精英人才培训基地”、建立“中国-东盟联合大学”等教育培训机构,是为中国—东盟合作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的有效手段。

    “我们可以争取将东盟法律精英人才培训基地申请为厅级、省部级、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不断培养综合素质优秀的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为面向东盟尖端人才培养建立长效性保障机制和平台。”黄克说。

    而对于广西的司法改革来说,同样离不开法律人才。据黄克介绍,近年来广西法院队伍的建设也是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

 

凝聚共识

继续推进司法改革

 

    313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作工作报告时,多次提及广西等地在开展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开展审执分离改革试点等方面取得的成效。

    其实,除此之外,广西法院作为第三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还承担着全国多项改革试点任务,比如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和全国反家暴联动机制、家事审判改革试点等工作。

    同时,广西还是全国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7个试点高院之一,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10个省区之一。

    在过去的一年里,在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深化执行机制改革等方面,广西法院都得到了中央层面的肯定。

    “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的第一个月,全区法院共登记立案27665件,当场立案23598件,当场立案率91.6%,高于全国平均当场登记立案率1.6个百分点。”黄克介绍说。

    黄克告诉记者,接下来广西高院将继续精心部署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准备工作、执行指挥中心建设试点工作、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深化执行机制改革。

    “我们承担了多项全国重要改革试点任务,将勇于担当、开拓创新,积极贡献广西法院的司法智慧和经验。”黄克表示,接下来将坚持用五大发展理念进一步完善“十三五”人民法院建设规划,推动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任务的落实,切实解决法院案多人少、司法公信力不高、作风不严不实的问题。

    为有效推进法院系统的改革任务,广西高院目前已选定南宁、百色市中院和上林、田东、南宁市江南区5个法院作为试点单位。

    “目前相关改革工作正在党委政法委的领导下有序推进,试点法院不等不靠,积极做好思想、组织和工作准备,比如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一对一谈心谈话、调查摸底,让干警对自身定位与个人发展有明确的认识和预期,凝聚改革共识、增强改革定力。”黄克说。

 

打造智慧法院

提升公信力是重点

 

    “信息化是人民法院一场深刻的变革,要通过信息化实现审判执行全程留痕,规范司法行为,力争到2017年底建成全面覆盖、移动互联、透明便民、安全可靠的智能化信息系统。”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所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就指出,2016年将继续深化司法公开,加快建设“智慧法院”。

    据了解,智慧法院,即以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提升司法公信力为目标,充分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促进审判体系与审判能力现代化,实现人民法院高度智能化的运行与管理。

    “作为全国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七个试点高院之一,广西法院多渠道、全方位、多元化的司法公开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司法公信不断提升。”黄克告诉民主与法制社记者,广西在法院信息化建设方面近年来快速发展。

    黄克介绍,在去年,为推进信息技术与审判执行工作的深度融合,广西全区就改造882个科技法庭,建成776个高清数字法庭,自主研发具有完全知识产权、覆盖全区三级法院的信息专网和集中控制管理平台。“现在全部案件同步录音录像、全程留痕,审判执行管理工作看得见、摸得着、能管控。”

    “执行指挥中心建设试点工作取得的成绩尤为显著!”黄克院长告诉记者,作为全国执行指挥中心建设首批两个试点单位之一,广西高院目前已建成信息查询、远程视频指挥等6大系统,与公安、国土、住建、工商等30多个部门和20家商业银行、39家村镇银行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法院信息化建设是近年来各地法院不断推进的工作之一,也进一步促进了司法公开、透明,同时司法公信力也得到不断提升。

    黄克明确表示,提升司法公信力,将是广西高院2016年的重要工作之一。

    2016年,我们将继续深化司法公开,继续完善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功能,努力实现全区法院全覆盖、审判执行工作全覆盖、人员岗位全覆盖,全力推进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建设。”黄克告诉记者,提升公信力的另一个手段是推进创新审判管理,即在遵循司法活动规律、坚持改革创新的前提下,着力创新管理理念,切实做到放权不放任,实现审判管理的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

    黄克还表示,将自觉接受监督,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畅通民意沟通渠道,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重点关注民生领域人民群众的新诉求,加强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推进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建设。”黄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