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传堂:不会对网约车一禁了之

  本报讯(记者李晓磊) 314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司长刘小明等就“深化出租汽车改革与发展”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针对网约车的管理,杨传堂称,去年1010日,交通部就出租汽车行业的改革和网约车管理的两个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一个月的时间里共收到了5008件、6832条意见和建议。社会反映意见和建议比较集中的主要是:网约车审批的程序、许可的条件、报废的年限、劳动合同问题等。

  杨传堂表示,目前暂行办法主要明确了4个方面的核心内容:一是明确发展的定位,按照高品质、差异化的经营原则,有序发展网约车;二是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对网约车经营者、驾驶员和车辆实行许可管理;三是规范网约车的经营行为;四是建立多部门的联合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需要指出的是,近年来,网约车在全世界引发广泛争议,德法日等许多发达国家甚至持完全禁止态度。

  杨传堂说,世界各国对网约车一直争议不断,我国在制定暂行办法时并没有一禁了之,而是通过立法让专车获得合法身份,并通过设计可操作、可执行的具体政策,鼓励新业态规范发展。他指出,我国现有管理制度更多针对传统巡游出租汽车,如果完全用现有制度简单套用,不利于网约车健康可持续发展。

  杨传堂强调,当前网约车在便利公众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依照现有法律法规,没有取得营运许可人员和车辆对外提供客运服务是不合法的。“私家车为社会公众提供以营利为目的的服务,涉及公共服务和客运安全,就必须接受法律法规的规制。”杨传堂说,政府部门对此实施监管就是要设定相应的底线和规则,保障公众出行安全。一旦出现事故等纠纷,能够得到妥善处理。

  “此外,网约车发展的过程中,有关企业实施的补贴是一种抢占市场份额的短期行为,一段时间内对传统出租车行业形成了不公平竞争,从长期看,不利于市场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毕竟资本是逐利的,企业不可能长时间、无底洞地补贴下去。”杨传堂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