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法学会召开兼职副会长和学术委员会主任座谈会

  本报讯(记者肖丽龙) 辽宁省法学会于34日下午在省委政法委一楼会议室召开了辽宁省法学会部分兼职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座谈会。辽宁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法学会第一副会长国长青主持座谈会并讲话。

  国长青在讲话中提出,在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辽宁如何进行依法治省,首先要考虑辽宁发展的法制环境及如何提高和运用法治思维方式,使法治建设服务大局、创新管理、发挥法律优势。辽宁的改革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辽宁省法学会去研究和解决。要加大对辽宁省法学会和法学研究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吸引媒体参与,动员全省人民加入到学法、守法、用法的活动中来,以此增强全民法治意识、提升法律素养,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律的良好氛围。

  当前辽宁省法学会处于一个过渡调整阶段,在辽宁当前大的经济发展氛围下,省法学会各位专兼职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及委员应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创新繁荣法学研究、推进法治辽宁建设为己任,深入研究辽宁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多出应用性强、质量高的研究成果,为建设法治辽宁、加快推进辽宁新一轮全面振兴作出更大贡献。座谈会主要围绕三个问题展开广泛研讨,一是研究探讨各兼职副会长单位的重点工作和2016年需要辽宁省法学会积极参与、主动介入、提供法律服务的主要工作;二是研究讨论2016年“辽宁法治论坛”的主题;三是研究探讨2016年辽宁省法学会研究的重点课题和方向。参会人员围绕上述三个问题踊跃发言。

  辽宁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院国强介绍,2016年第十三届“辽宁法治论坛”和第九届“沈阳经济论坛”将合并举办,拟主要围绕在当前的新常态下全面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法治研究来展开。经广泛研讨,会议初步确定2016年“辽宁法治论坛”三个研究方向为:新常态背景下辽宁新一轮全面振兴的法治保障研究、新常态背景下法治辽宁市场环境建设问题研究以及社会治理与法治权威研究;确立了20余个2016年辽宁省法学会研究的重点课题。此外,辽宁省人大、省政协、省政府法制办等单位希望辽宁省法学会就辽宁开发区建设的地方立法支持、辽宁投资和市场软环境建设的制度研究、司法体制改革等问题积极参与和介入,并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