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完成历史档案数字化工作
本报讯(记者赵春艳) 记者日前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最高人民法院的历史档案已完成数字化工作,为进一步加大诉讼档案公开力度、实现网上阅卷夯实了基础。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对此予以充分肯定,指出历史档案数字化作为法院信息化建设的组成部分,成效十分明显,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办公会议提出三年内完成库藏历史档案数字化的工作目标,经过近一年的艰苦努力,目前已提前一年完成。本次数字化工作成果丰硕,包括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档案、行政文书档案,以及新中国成立前的晋冀鲁豫、晋察冀边区法院,华北人民法院,新中国成立后的东北、西北、华北、华东、中南、西南六个大区分院,铁路高等法院等11个全宗的历史档案。
据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完成历史档案数字化,为全国法院系统档案数字化工作起到了示范作用,为最高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互联网阅卷提供了有力保障,确保了律师服务平台“有卷可阅”,为网上阅卷提供了保障。
据悉,此次最高人民法院在进行历史档案数字化的同时,对卷中的历史裁判文书进行了全文识别处理,并计划建设裁判文书全文检索数据库及在线查询系统,将识别后的裁判文书在互联网上公布,供广大公众查询利用。这将充分发挥裁判文书的作用和价值,有力地促进司法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