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红宇:提升律师职业在制度中的地位和作用
身为全国政协委员,刘红宇担当起建言献策的责任和使命,希望改变全社会以及相关机关对律师职业的看法和态度,同时提升律师职业在制度构建中的地位和作用。
谈及今天的成绩,“一贯埋头拉车,从不抬头看路”的全国政协委员刘红宇认为是“意外收获”。
作为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刘红宇谦称,自己是一个没有太多想法的人,“我一生中可能就做了一件事情——选择律师行业,与法治同行。”
自大学时代萌发了做律师的梦想,她就未曾改变初心,哪怕是毕业后曾在银行工作8年,也是一边学习金融法律知识,一边观察着律师制度改革的进程。
如今,已经从事法律工作31年的刘红宇,3月6日在接受民主与法制社记者专访时说:“法治是我一生的主角。”
结缘法治
和法律结缘,刘红宇笑称“或许是高考分数高的缘故”。
1981年,18岁的刘红宇参加高考,取得了重庆市奉节县第二名的好成绩。
父母认为,改革开放以后,国家发展离不开法律,而且自己的女儿有着追求正义好打抱不平的特质,便建议孩子报考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这所学校,是当时国家恢复高考后唯一的全国重点政法院校。
听从父母之命,小姑娘背着行囊一脚踏入了法律系,“没想到自己慢慢喜欢上了法律,找到了一生热爱的事业”。
而聊起从事律师行业的缘由,刘红宇说:“我对律师职业的神往是特别简单的,有着理想主义情怀。”
1978年,我国刑事辩护制度恢复,吹响了重建中国律师制度的号角。20世纪80年代,人们对法律的渴望和对律师的尊崇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此时,法律系大学生刘红宇得以在法院实习,接触法律人的机会变得多了起来。其中,“脚踩自行车,手拿人造革皮包的律师”给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法庭外,这些人栉风沐雨,不辞辛苦为民请命。法庭上,唇枪舌剑据理力争,捍卫法律尊严。“想当律师”的念头便在心里疯长,刘红宇憧憬着自己有一天也可以运用法律知识和规则意识来帮助他人。
大学四年的学习和历炼,让一个对法律懵懂无知的小姑娘,成长为有着专业素养的法律人。
1985年,刘红宇大学毕业后,分配到人民银行四川分行工作。1988年,又调入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工作,扎实的法律知识让她在工作中如鱼得水。
此时,刘红宇在深入了解一线银行业务,充实金融行业知识的同时,还在律所担任兼职律师。银行的工作经历,不但没让她的律师梦搁浅,反而更坚定了其成长为复合型律师的信念。
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成为中国律师制度发展的历史转折点。此后,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在全国推行。“我们听到之后欢心雀跃,很多优秀的法律人才从各个行业走到律师岗位”。
刘红宇敏锐地把握住了这一契机,在而立之年毅然放弃了令人羡慕的银行“金饭碗”,成了早期下海吃螃蟹的人,她调侃自己“应该是一个老资格的运动员”。
这一年,北京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只有14家。其中便有刘红宇创办的北京市同达律师事务所。值得一提的是,她是这批试点所中唯一的女性律师事务所主任。
情怀和理想
刘红宇并没有止步于第一位女性律师事务所主任的纪录。1997年,她成为第一位登上《中国律师》杂志的女律师;2003年,她成为北京市律师界第一位市人大代表;中央统战部成立的“同心·律师服务团”(为山区群众提供义务法律咨询)第一批参与成员;其创办的律师事务所,被司法部命名为“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也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评选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之一。
面对荣誉与成绩,刘红宇仍习惯于“埋头拉车”而不计较结果,内心的这种安宁,或许来自于母亲的言传身教。
“我的母亲是一个传奇的人。”刘红宇介绍,自己的母亲是成都一个大户人家的孩子,学医有成便揣着自己的档案,由条件优越的城市走到了相对偏远的奉节县城,而当她看到农村缺医少药后,又走向了更需要医生的农村。
“母亲作为特定的激情岁月的人,做出那样的选择不难。”刘红宇感慨,“今天,我们往往却失去了对理想的追求。”
所以,每当有年轻律师向她“取经”时,刘红宇都会跟人交流情怀和理想,建议其无论做事还是生活,都要怀有美好的心态。
有时候,刘红宇还会给来人讲述自己年轻时的经历。
刚开始做律师的时候,全社会没有多少人能勾画出律师的形象。她至今还记得,有一次坐出租车,司机得知车上的这位女乘客竟然是律师时,还疑惑地问:“你为什么不穿制服呢?”显然,这位司机把律师和穿制服的公安人员画上了等号。而更多的人,对律师报以怀疑的态度,认为律师就是“吃完原告吃被告”的“坏人”。与此同时,公检法高高在上的情况也很突出,律师的声音很弱,法庭之上,律师的声音甚至常常被打断。
律师到底是什么人?律师的权利怎么保障?这是刘红宇一直在思考,也引导年轻律师思考的问题。
2003年,刘红宇成为北京市人大代表之后,她致力于提高律师的职业地位,展现律师风采。如今,身为全国政协委员,刘红宇担当起自己建言献策的责任和使命,希望改变全社会以及相关机关对律师职业的看法和态度,同时提升律师职业在制度构建中的地位和作用。
“她一直没有变。”3月9日,相交30多年的好友韩德云如是评价自己的大学校友。韩德云是全国人大代表,也是重庆市律师协会会长。他告诉民主与法制社记者,两会期间,自己不时碰到刘红宇。老友相见,从国家大事到少时求学往事无所不聊。韩德云说:“刘红宇少时的侠义心肠和对正义的追求一直没变,现如今她还把自己的才华和精力投入到了参政议政建言献策上。”
建言献策
记者问刘红宇您担任全国政协委员的初衷是什么?
刘红宇直言:“还是要推进中国的法治文明和法治进步。”
作为法律人,她每年的法治类提案都保持相对多数。8年来,刘红宇的政协提案不仅颇受法律人关注,也是媒体争相报道的题材。因其提案有着犀利、务实的特点,她曾被媒体人冠以“最想采访的全国政协委员前三名”的称号。
去年全国两会期间,刘红宇提交了“非法证据排除”的提案,“在任何时候都不能用违法的手段去追求法治”的声音振聋发聩,到2016年依然是媒体关注的焦点。就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人民法院报的记者还在关注中央政法委对该提案的答复事项。
2011年,“环境保护的公益诉讼条款”,简单的十几个字,让刘红宇在提案撰写时几经斟酌打磨。在撰写提案之前,她曾进行过无数次调研,与最高人民法院和立法机构的专家学者多次交流沟通。经过刘红宇等法律人的不断努力,2012年,民事诉讼法大修首次写入了公益诉讼内容。该内容的添加被媒体和法律人视为“最大亮点”,这意味着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提案撰写,我讲究质量不看中数量。”刘红宇对民主与法制社记者表示,8年参政议政,自己平均每年5个提案,主要涉及法治和民生。其中,今年她所提交的建立“法律日”的提案,备受关注。
“在校园中,我们读的同一本书,工作之后走向了不同的岗位,有些人逐渐忘记了忠于法律的初心。”刘红宇认为,以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学专家、法律顾问、公证员、仲裁员等为主要成员的法律职业共同体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力量。职业之间虽然有所差异,但是大家同属法律职业、同操法律语言、同受法律教育、同循法律思维,对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肩负着特殊的历史使命。
而目前,法律职业在中国还没有成为一种广泛受到社会尊重和推崇的职业。她建议设立“法律日”,法律职业公开宣誓,并选举和推介优秀的法律职业榜样,向全社会宣传法律职业特点,增加社会对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认知和尊重。
在采访的最后,刘红宇表示:法治永远是我一生的主角,学法律的人还是应该有理想主义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