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吉华:法治中国建设需要大家参与

    未成年人保护、司法工作人员待遇及其保障、“十三五”立法规划……全国政协委员、辽宁省朝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邢吉华在今年两会上的提案涉及法治建设的诸多方面。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辽宁省朝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邢吉华带来了多条提案建议,涉及未成年人保护、司法人员待遇保障以及“十三五”期间的立法规划等问题,这些提案涉及我国在法治领域建设的诸多方面,为此,民主与法制社记者专访了邢吉华。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应大力加强

  记者:今年两会期间您带来了哪些提案,这些提案中哪条您认为最重要?

  邢吉华:今年的提案中,我认为最重要的就是要加强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这关系到我们的未来,具体来说就是建议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建设的法律体系。

  据我了解,我国目前在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法律除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之外,其他有关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律条文基本都散见于其他法律之中。

  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在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体系建设方面还十分落后。

  这种落后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未成年人犯罪方面,近年来不仅没有得到有效遏制,而且还有越来越低龄化的趋势。

  从我的工作实践来看,在朝阳市检察工作中,未成年人恶性伤人的案件越来越多,这体现出我国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预防并没有什么良好的措施。

  此外,从未成年人犯罪的具体行为上看,未成年人恶性伤人的犯罪动机基本上都属于一时冲动或者一些令人不可理解的原因。比如在我侦办的一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为了想喝汽水就去抢劫,这在成年人看来是十分难以理解的,但这背后的原因凸显了我国目前对于未成年人法律教育的缺失。

  如果他知道抢劫会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我相信他绝不会去干这种事情,可是目前学校的教育、社会的教育并没有教他如何遵守法律,甚至没有教他什么是法律,这是十分可怕的。

  此外,我认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另一个原因在于未成年人在日常生活中受到心理伤害的现象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比如,现在频发的校园暴力事件,学校里经常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学霸”欺负同学。欺负同学的方式许多已经超越了刑法的底线。

  我曾经办理过这样一个案子,一个高中女孩被一个社会人员控制,要求为其介绍同学实施性行为。女孩介绍一个同学,这个社会人员就给她一些金钱报酬。这个女孩在学校中可以称为“学霸”,许多同学都怕她,因此,她就给这个社会人员介绍了十多个女孩。后来,这个社会人员以强奸罪被公诉,女孩也变成了同案犯。

  类似这样“荒唐”的案件,近年来发生了许多,由此可见,国家对于未成年人守法意识的教育应该尽快提到日程上来,同时要大力加强宣传。

  此外,社会各界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诸如学校、家庭等各方面应该负有什么样的责任,还应该予以明确规定。

  记者:您从事多年检察工作,您认为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能做些什么?

  邢吉华:我之所以提交这样的提案,就是因为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犯罪方面往往充当一个“亡羊补牢”的角色,也就是事后救济。我认为,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比如何打击重要得多。因此,我建议应该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加大对于未成年人法律教育以及心理教育的系统工程建设。

司法人员的待遇亟待提高

  记者:除了这个提案,您对于近年来我国司法改革的思路与过程有什么样的理解与看法?

  邢吉华:我认为,我国的司法改革,尤其是在如何提高司法工作人员权益保障方面尤为重要。

  司法工作人员应该是社会的精英阶层,这在西方国家目前是普遍认可的,但我国在这方面的建设还远远不够。

  我对此感同身受。我的工作经历比较特殊,我在检察院工作之前,从事过多年的教师与律师工作,我能深刻地感受到司法人员在待遇方面的落差。比如,在1992年左右,我刚从学校出来当律师,我记得那时我的工资一个月才160元左右,当时我接一个案子就能收2000元的代理费,可10年后等我到了检察院工作,工资一个月才4000多元,这种落差可想而知,这就是司法机关目前待遇落差的实际情况。

  记者:这也是导致法院离职潮的重要原因?

  邢吉华:我与你的看法不同,我认为,司法机关尤其是除了北上广地区,并不存在离职潮的现象。

  我之所以这么说的原因有两点,一是目前许多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尤其是在基层,根本不具备市场化活动的能力。

  因此,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与律师虽说都在从事法律职业,可是服务对象不同,司法机关工作人员长期关注的是案件本身的法律关系,而律师与之相比更多的是如何找到案源,如何得到当事人的信任。司法机关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已经形成了与当事人不对等的地位,一旦让他转换角色是很难适应的。因此,敢于离职“下海”的法官、检察官毕竟是少数精英,他们敢于去冒这个险,而多数人是不会去做这样的决定的,这是工作性质决定的。当然,离职“下海”的少数人的流失也是司法队伍的损失,这一点也不能忽视。

  第二,我认为目前在基层不是存在离职潮的问题,而是存在招人荒的问题。比如,在辽宁朝阳市一级的司法系统,每年招人的时候很难找到有司法资格的人员,就是因为大家都知道司法机关现在待遇低、工作累、压力大。这种现象会导致十分不好的后果,就是人才断层。

  目前,在朝阳司法系统就存在这样的问题,许多年龄偏大的法官、检察官是多年前我国没有普及司法资格考试前进入法院、检察院的“老人”。他们的法律意识及对于法律思维的培养肯定不如年轻人,但是为什么这群人还能存在于司法实践的第一线?就是因为人才断层,基层司法系统招人难的现象在我看来,已经成为阻碍我国法治发展的大问题。

  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我国司法审判质量就很难提高,这不是危言耸听,这是客观现实。

  记者:既然您认为这个矛盾如此突出,您有什么解决的办法和建议?

  邢吉华:解决的办法其实很简单,就是应该提升司法职业人员的地位与荣誉感,只有这样才能吸引更多的年轻人加入到司法队伍中来。

  按照目前我的调查,在朝阳市律师与法官的收入差距至少要达到5倍的距离,面对这样的差距,让那些有司法资格的年轻人乐于参与到司法队伍中来是很不客观的。

  因此我认为,我国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地位与待遇,尤其在基层必须要得到改善,只有这样才能维持未来我国建设法治国家的需要。

立法工作应去“部门化”

  记者:今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对于未来五年如何发展在今年的两会上是一个重中之重的话题,您对此有哪些看法与建议?

  邢吉华:对于“十三五”规划,以一名司法系统工作人员的视角来看,首先就是应该破除法律障碍,立“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