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法学会领导到温州调研法学工作
本报讯(记者孔令泉) 2月29日至3月3日,浙江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陆剑锋一行先后到金华市、衢州市、丽水市、温州市法学会及部分县区法学会,就贯彻落实中政委(2015)23号文件精神,着力推进县(市、区)法学会组织体系建设,进一步发挥法学会组织在平安浙江和法治浙江建设中的独特作用开展深入调研。
调研期间,陆剑锋专程拜会了衢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江汛波,丽水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政法委书记朱晨,温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钱三雄等领导,并认真听取了各市法学会有关贯彻落实中政委(2015)23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县(市、区)法学会建设的目标规划、路径举措和主要困难的工作汇报。
陆剑锋对各市所做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就加快县级法学会建设提出意见:一要统一认识,增强使命感,在思想上解决“为什么建”的问题。加强县级法学会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内在需要,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同时,现有县级法学会建设和发展的成功经验,也从认识论上强化了县级法学会建设的可行性。二要强化措施,增强责任感,在行动上解决“怎么建”的问题。要因地制宜地探索和解决好法学会领导管理体制和秘书处的设置、人财物保障、人才资源依托等关键问题。三要立足实际,增强主动性,在定位上解决“建了做什么”的问题。明确智库定位,服务中心工作;发挥人才优势,服务政法工作;注重社会实践,服务基层群众。
陆剑锋表示,浙江省法学会将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市县法学会工作,竭尽全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并希望市县法学工作在目标引领、找准短板、狠抓重点上下功夫,更好地融入大局,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