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怀柔法院深入乡村以案释法 保护农村妇女权益
本报讯(记者赵春艳) 3月7日,北京市怀柔法院于雁栖法庭的司法诊所内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涉及农村妇女权益保护案件审理情况并公布了相应典型案例。
农村妇女权益保护是怀柔法院面临的重要的涉农村民生问题。据怀柔法院副院长孙吉旭介绍,自2013年起,怀柔法院受理婚姻家庭类案件1445件,其中女性提出离婚案件994件,占全部案件的68.7%。而农村户籍女性作为原告的案件399件,占全部女性离婚案件的40%。而夫妻间的家暴行为成了近年来农村离婚案件中一方(多为女方)重要的诉讼理由。
孙吉旭告诉记者,根据相关案件情况,农村妇女遭受家暴呈现如下特点:一是比例大:与城市离婚案件相比,农村离婚案件中家暴更为频繁。二是行为宽:女方陈述的家暴行为种类繁多。从语言辱骂、恐吓到程度不一的殴打,甚至包括对于女方必要日常经济和交往行为(例如参加正常的村里活动等)的控制,还出现过对女方家人实施暴力等情况。三是证据弱:在诉讼中,只能通过言辞进行控诉,但由于和双方具有相应的利害关系,其证明效力有限。
由于农村家暴行为的上述特点,所以这类涉家暴行为在司法审理中多会遇到举证难、认定赔偿难等问题。
孙吉旭说,农村妇女除了易受家暴外,在家庭生活中其财产权益也屡屡遭到侵犯。怀柔法院民一庭副庭长王燕军告诉记者,在农村不仅很多人存在分家析产、法定继承中女方应被家族排除在外的意识,妇女本身也经常轻易否定法律给予自己的权利。
此次新闻通报会上,怀柔法院一方面向社会公众普及《反家暴法》,呼吁大家关注妇女、尤其是农村妇女权益保障等问题。另一方面,通过典型案例的公布,为这些疑难案件处理提供一些参考思路,对于农村妇女保护提出相应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