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安部部署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

  本报讯(记者张晓娜 汤瑜)  近日,教育部、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政策,采取有效措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高考移民”投机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高校考试招生环境。

  近几年,部分人员利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高考政策,通过非正常学籍迁移、空挂学籍、违规落户、提供虚假学籍证明材料等手段在一些省份获取高考资格。这种“高考移民”投机行为通过不正当竞争挤占了有关省份考生正常的高校入学机会,引起有关省份群众和广大考生的不满。

  对此,《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安机关、招生考试机构和高中阶段学校综合治理“高考移民”的主体责任和主要任务。同时,《通知》强调,各有关地方、部门要严肃查处“高考移民”违法违规行为。对于为考生违规办理报名的有关人员和单位,要依法依纪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和追责,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于实施和参与“高考移民”活动的党员干部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党纪处分。

  《通知》要求,有关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教育、公安部门为主的专门机构,统筹开展治理“高考移民”专项行动。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高考报名条件和办法,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政策,完善并落实综合治理“高考移民”的各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