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与律师合力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成效显著

    “谢谢你们公正执法,我代表全家为唐河县检察院点赞。”近日,一起故意伤害案的被害人胡让根,收到再审判决书后,专程从湖北老家赶到河南为检察院送上了锦旗和感谢信。

    这是检察机关积极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下称《意见》),邀请律师合理帮助涉法涉诉信访人取得明显成效的案例之一。

    据了解,截至2015年底,全国检察机关贯彻《意见》试点工作已全面启动,多个省级检察院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具体办法。

出台细则  积极落实

    胡让根是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被害人。虽然被告人张某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但被害人胡让根等对伤情鉴定结论不服,向河南唐河县检察院提出申诉。

    检察机关受理后,针对当事人多次申诉、原案部分事实存在疑问等情况,引导胡让根选择律师代理该案。代理律师随后向检察机关提出代理意见和建议,并向胡解释了本案事实和法律规定。在案件再审时,代理律师又积极参与民事赔偿部分调解,最终胡让根与被告人就民事赔偿重新达成和解协议,当庭拿到8万元赔偿款。

    “胡让根案”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意见》、引导律师合理帮助涉法涉诉信访人的案例之一。20156月,《意见》印发后,最高人民检察院控告厅向全国各级检察机关控告(控告申诉)检察处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积极贯彻实施《意见(试行)》。加强同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沟通联系,为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提供场地、设施等便利条件。

    目前,全国多个省级检察院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具体办法。如:山东省检察院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暂行办法(试行)》。四川省检察院会同省委政法委研讨出台实施办法同时,起草了四川检察机关推进工作实施细则。河南省检察院起草了《关于律师参与涉检信访案件化解工作的意见》。

    各地检察机关采取多种方式积极推进工作。上海市检察机关要求全市协同推进。北京市检察院启动了“第三方”参与接待工作,同时派员参加市委政法委“第三方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相关制度文件起草工作。江苏省检察院选取南京、苏州等4个市检察机关进行试点。四川、湖南选取信访案件较多、与律师协会沟通衔接工作基础较好的单位进行试点。

息诉息访  成效显著

    “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可以有效地引导信访人依法理性行使诉讼权利,合理利用宝贵的诉讼资源,消除不合理的诉求和期待。” 北京市恒方永圆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良斌表示,律师作为独立第三方,与案件本身无利害关系,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可以实现与司法机关的优势互补,良性互动。

    事实上《意见》实施以来,各地检察机关息诉息访工作也取得了明显成效。北京市检察机关启动“第三方”参与接待工作至今,律师、心理咨询师已接待信访41件,参与检察机关会商重点信访问题处理50余件。湖南5个试点单位,律师参与化解信访案69件息诉66件,律师代理信访案件18件息诉17件。四川检察机关已邀请律师咨询信访案25件,邀请律师参与化解信访案13件,推进律师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1件。

    上海、四川、山东等地基层检察机关还探索出了诸多实用经验。如:上海奉贤区检察院出台了《第三方介入检察信访工作实施办法》。北京市东城、海淀、丰台等区检察院与区司法局签订了《律师参与矛盾化解工作协定》。四川省已有近10个市级检察院出台或与相关部门会签了规范性文件。山东济南市检察院成立了“律师服务室”。

    “检察机关成立‘律师服务室’,为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搭建了新平台。”山东盈德律师事务所律师任迎春表示,它可以架起法官、检察官与信访人之间沟通的桥梁,推动信访人与司法机关理性沟通。

    据最高检控告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吉林、浙江、山西等多个省份检察机关搭建了类似山东济南检察机关形式的律师参与化解、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机制,重视加强律师接待窗口建设及人身、财物安全保障。有的地方还在探索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信访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