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高院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成效显著

  本报讯(记者冯雷)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全省法院组织开展了“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集中执行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九类案件。从去年121日起至今年215日,全省三级法院共执结各类涉民生案件1901件,执结金额7523.90万元,司法救助306366人,救助金额552.5万元。

  集中执行活动期间,全省各级法院对各类涉民生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兑付执行款。汉中建友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友公司)申请执行陕西秦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秦吉公司)工程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汉中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书确定秦吉公司应支付建友公司工程款、农民工工资共计518084.92元。汉中中院立案执行后,秦吉公司未主动履行义务,汉中中院采取执行威慑措施,将秦吉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法定代表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但被执行人仍然未偿还欠款。汉中中院通过执行“点对点”查询系统,查明秦吉公司在中国银行西安建设路支行开立存款账户,迅速冻结并扣划了47万余元。同时执行人员向秦吉公司法定代表人乔某某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该公司迫于执行压力,主动将剩余款项全部汇入法院,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使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陈某驾驶机动车肇事,致孟某重伤,蓝田县法院判决生效后,申请执行人孟某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陈某拒不申报财产,拒不到庭,拒不履行义务,并跟法院“玩”起了失踪。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西安市蓝田法院积极主动与公安机关联系,将陈某等涉嫌“拒执罪”的被执行人移交公安机关进行了网上追逃,经执行法院研究将该案以被执行人陈海龙涉嫌拒执罪移交公安机关侦查,公安机关采取侦查措施后,陈某被安康铁路公安处干警跟踪至西安火车站抓获。归案后,迫于刑事案件压力陈某自动履行了法律义务,执行案件全部执结。

  据了解,陕西法院在这次集中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中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并且在网上公开了九起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