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政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
本报讯(记者张晓娜) 日前,民政部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国务院近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回答媒体提出的如何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中体现社会力量参与的问题时,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司长刘喜堂表示,社会力量参与是非常重要的原则之一,《意见》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社会救助工作中来,共同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服务工作。
据介绍,截至2015年底,中国共有城乡特困人员591.4万人,其中,农村五保对象517.5万人,占全国农业人口的0.6%,城市“三无”人员73.9万人,占全国非农业人口的0.16%。
刘喜堂解释说,《意见》把社会力量参与作为五大原则之一,同时《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专门列了一章谈社会力量的参与,《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了“8+1”的制度安排,“1”讲的就是社会力量参与。如何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中体现社会力量的参与,《意见》中提出了以下四项具体的措施。
对于分散供养的“三无”人员,要求街道和乡镇可以委托亲友和村居委会还有一些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提供日常的照料服务,包括日常的生活照料、住院陪护、日常看护等服务;鼓励运用PPP的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方式,来推进救助供养服务机构建设;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合作的方式来鼓励社会力量的参与;要求通过财政补贴、税费优惠、费用减免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承办的老年服务机构来承担供养服务,同时提供更为专业化、更为个性化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