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法学一级学科被评为福建省优秀重点学科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反馈省级重点学科考核验收结果的通知》(闽教高〔20161号),厦门大学法学一级学科顺利通过省级重点学科考核验收,并被评为“优秀”等级。

  本次考核验收工作由福建省教育厅组织开展,在学校自评的基础上,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学科专家对210个省级重点学科进行考核验收。

  厦门大学法学一级学科对照重点学科建设目标,认真全面地梳理了师资队伍和学科建设资源、人才培养质量、社会贡献与声誉等方面的情况,分析了法学学科优势、特色及主要问题,详细阐述了学科建设目标完成情况。

  2012年,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进行了第三轮法学学科评估,在全国650余所法律院校中,厦门大学法学学科办学实力排名第十。

(厦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