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讲”好故事,“唱”响好声音

    湖北省的2016年两会除了审查和批准该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外,还审议并通过了全国首部“土壤防治法”,引发外界关注和热议。

 

  125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开幕;26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正式开幕。湖北省的本次两会既是对过去一年政府工作的回顾和总结,也是对今年该省工作的计划和部署,内容丰富,亮点纷呈。

去年277件提案被采纳或解决

  125日下午,出席政协湖北省十一届四次会议的省政协委员分组讨论了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的讲话和省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提案工作报告。

  在民革界别的讨论中,委员们一致表示,常委会工作报告对过去一年的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回顾和总结,对今后的工作作出了科学的安排和规划。“在全国各地都在‘提质竞进’的情况下,湖北能够达到8.9%的发展速度,作为湖北政协委员,我感到由衷地高兴!”湖北省政协委员李建明表示,接下来将继续围绕社会问题做好调研,履好职,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支持。

  在社会科学、教育、民族宗教界别的讨论中,部分委员希望全程参与提案的办理,加强与办理单位的联系、沟通,进一步提高提案的办理质量。“要继续加大对政协委员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提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切实提高提案质量。”该省政协委员谭建军说。

  湖北省政协委员、水利工作者刘景旺提到,2015年提案的办结率是34.4%让人印象深刻。“虽然以前的工作报告提及的办结率都达到了90%以上,但这个34.4%,正说明了我们提案本身的水平越来越高,难度越来越大,不是像以前一份回函、一场会议就能解决的了,现在是你要做实事才能满足我的要求。” 

  “我的整体感觉是,这么多年来,政协为湖北的跨越式发展聚集了越来越大的正能量。”湖北省政协委员刘恩勇坦言,自己履职这几年,见证了湖北政协为法治湖北等“五个湖北”建设做的诸多有价值的尝试。他表示,将把省委的发展理念贯彻到参政议政的全过程,深刻领会认真贯彻,在全省发展上贡献自己的力量。

  记者从湖北省政协获悉,2015年湖北省政协共提出提案887件,经审查,立案806件,涉及创新驱动、城乡协调发展、文化强省、民主政治建设、改善生态环境等方方面面的“良策”,目前已有277件提案被采纳或解决。

  据了解,这些提案交由115个承办单位办理,截至201512月底,承办单位对这些提案都给予了正式答复。另外,正在办理中的提案有416件,占51.6%;所提问题列入计划办理的有84件,占10.4%;所提意见留作参考的有29件,占3.6%

“老外”旁听,续写开放、包容

  126日上午,来自15个国家的42名在鄂外籍人士受邀走进洪山礼堂,旁听湖北省《政府工作报告》。近5年来,已有近200位“洋面孔”现身该省两会会场。

  签证提速、友城增加、交流更多……今年,这些特殊的旁听者不仅点赞湖北经济社会发展,还在开放合作方面有了许多承诺和期待。

  “地处内陆,位居全国第八,了不起!”美国驻汉总领事周重山说,湖北未来发展潜力巨大,将鼓励更多美国企业到湖北投资。

  “政府官员向人民代表作报告,这是中国特色的民主,10.7%GDP平均增速,让人惊叹!”第一次旁听两会,韩国驻汉总领事郑载男对湖北“十二五”发展成就赞不绝口。

  119日,英国驻汉总领馆开馆,这是近14年以来英国在中国建立的唯一总领馆。“办签证更方便,办公务护照不用再跑北京了!”英国驻汉总领事卫亭瀚介绍,武汉设有英国签证中心,处理签证速度全国第一,其他护照可在该中心办理,这意味着,赴英各类签证均可在汉办理。

  备受瞩目的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总体规划,将于今年3月上报国务院有关部门审议,争取年内启动项目建设。湖北与法国的合作,是中法友好的典范。“政府工作报告倡导的可持续发展、创新发展,是我们的长项。”法国驻汉总领事马天宁透露,今年,总领馆除了开展经贸交流活动,还将推动黄石、黄冈、鄂州、荆州等武汉周边市和法国城市建立友好关系。

国内首部“土壤法”在鄂诞生

  21日上午,湖北省第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闭幕。《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经全体代表表决高票通过,成为我国首个地方性土壤污染防治法规。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强调,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但是,目前我国尚无土壤环境保护的专门立法,制约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解决我省土壤保护和污染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亟须根据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的精神和原则,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鸣强调。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潜江市委书记张桂华说,条例的出台充分体现了绿色发展理念和在全国“率先”的担当。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杨三爽认为,土壤污染防治是关系湖北经济社会发展和百姓切实利益的一件大事。条例的出台非常必要、及时。没有直接的上位法,但是有相关的法律依据;没有外省同类法律法规的借鉴,但是有全国人大环资委的精心指导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督办;没有按照立法的常规办事,但是有超常规立法程序的科学保障。

  来自咸宁代表团的周厚震、胡毓军、胡振华代表说,土壤污染防治要加大源头防治力度,控制污染源的产生;要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全社会意识;要加大惩处力度,加重法律责任,达到震慑效果。

  记者获悉,早在2015525日召开的湖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该省环保厅厅长吕文艳就对《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进行了说明。

  三天后的528日,湖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次专题讲座,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鸿忠主持讲座,国家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别涛应邀作了题为《新〈环境保护法〉修订进展和土壤立法展望》的报告。

  据吕文艳介绍,目前国家已完成了《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拟稿)》,并列入全国人大2017年的立法计划。同时要求湖北率先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地方立法试点,为国家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出台探路子、打基础

  《条例(草案)》吸收了新环保法按日连续处罚,污染土壤环境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制度,对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个人及其他相关主体明确了相应的行为罚、财产罚等严厉法律措施。同时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壤环境质量负责,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安排土壤污染防治经费,建立完善财政资金和社会资金相结合的多元化资金投入和保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土壤污染。

  据了解,《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表决之前充分吸收了各代表的审议意见,是继“最严水法”《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首个禁烧令”《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之后,湖北连续三年以立法推进改革的又一重要地方性法规,同时也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呵护荆楚之绿、留住荆楚之美的生动见证。(部分文字综合于当地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