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首例公益诉讼案件即将开庭审理

  本报讯(记者何毅 □胡乃全)216日,记者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与被告郑州市上街区峡窝镇马固村村委会、上街区人民政府、上街区峡窝镇人民政府、上街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侵权责任纠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该案系河南省法院系统受理的首起由公益组织提起的公益诉讼案。

  原告诉称,4被告不履行保护文物的法定职责,致使上街区峡窝镇马固村五处不可移动文物被毁,提出依法判令4被告在国家级媒体上为马固村文物毁坏事件道歉、对已经拆除有关不可移动文物采取遗址保护措施等多项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该法律规定,依法受理了该案;同时为了保障其他具有诉讼主体资格的机关和有关组织的诉权,该院于2016129日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发布了该案受理公告,公告期为三十日,现在正处在公告期。公告期截止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根据申请参加诉讼的情况,确定具体开庭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