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法学会表彰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
本报讯(通讯员郑佳娜) 2016年2月3日,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2015年工作总结会议在广州举行。广东省法学会会长梁伟发,省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杨日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梁伟发代表省法学会向受表彰的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2015年精品事例获得者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广东君厚律师事务所、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广东天一星际律师事务所的经办律师颁发了荣誉证书。
梁伟发传达了中央政法委、中国法学会和广东省领导在广东省法学会2015年工作报告上的批示精神,对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2015年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对荣获2015年精品事例的理事单位和经办律师表示祝贺。希望服务社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不断完善经营运作和表彰机制,每年评选一次精品事例,举行一次总结表彰大会;要充分发挥“四老”(老法官、老检察官、老警官、老法学教师)服务群众的积极作用,也要出精品案例;要建立理事单位奖优汰劣制度。
杨日华代表广东省委政法委对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2015年工作成绩和精品事例获奖者表示肯定和祝贺,强调要从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从保障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高度,从推动依法治省进程、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高度来认识、把握和推进服务社工作,希望服务社加强政法各单位和信访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拓展服务职能,提升服务效果,为促进我省平安、稳定、繁荣作出新贡献。
广东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陈瑞光宣读了《广东省法学会关于表彰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2015年精品事例的通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探索运用第三方力量投身公益法律服务新路径,广东省法学会充分发挥省内法律、法学界的人才和智力优势,创新社会治理工作思维,发起组建了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组织律师和法律专家学者坚持“中立、公益、专业”的宗旨,开展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为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2015年全年共接待解答法律咨询案件414件、419人(次),其中信访案件212件,涉法涉诉案件73件,涌现了一批成功化解社会矛盾、具有良好社会效益、群众满意的典型事例。
广东省法学会副会长、省律师协会会长欧永良总结了服务社2015年工作,并对2016年工作提出了建议。与会者就如何进一步做好服务社工作进行了讨论。
广东省委副秘书长、省法学会副会长于敏,省政协社法委副主任、省法学会副会长陈华杰,省法学会副会长何广平、何桂复,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理事长肖胜方,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各理事单位负责人以及省委政法委、南方日报、羊城晚报、《法治社会》编辑部有关同志共40多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