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与地方立法学研究会研讨地方立法发展

    浙江省法学会宪法与地方立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于当年1219日在杭州召开,会议的主题是“立法法修改与地方立法发展”。这次会议共收到论文17篇,80余位理事及特邀代表参加了会议。

    副会长陈党在开幕式上回顾了一年来研究会的工作。丁祖年会长作了主题发言。丁祖年分析了当前地方立法面临的新的形势和任务,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已经在各个领域基本实现有法可依,但仍然存在着一些立法空白,如大部分法律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但是仍然有部分法律规定存在着与实际不相适应的问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要有良法可依,对地方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副会长陈柳裕主持当天上午的主题研讨。来自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何晓明、来自金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王国进、来自嘉兴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李晓光和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春燕,分别就地方立法质量标准以及如何发挥人大在立法协商中的主导地位,发表了看法。

    在当天下午的研讨中,中国计量学院法学院汪江连副教授在发言中指出,地方立法应当既不影响国家法制统一,又不影响地方立法的积极性。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季长龙副教授在发言中首先回顾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三次立法权下放,在此基础上阐述了立法权从较大市下放到设区市的法治意义,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理论思考。来自杭州市法制办的武立强针对当前地方立法草案起草中存在的问题,围绕委托起草制度以及立法草案的质量控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浙江万里学院易凌教授着重分析了区域环境法规差异冲突的表现及其产生原因,提出了协调区域环境法规冲突的四大原则和九条建议。浙江科技学院的顾建亚教授围绕“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法制需求与立法优化”问题作了发言,指出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人才是影响中小企业创新的三大因素,并对优化地方科技立法提出了四点建议。

    在自由讨论阶段,与会代表围绕会议主题踊跃发言。研讨结束后,由副会长任亦秋主持召开了全体理事会议。会议增选省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尹林、杭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路江通、宁波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陈德良、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李占荣为副会长,同时,接受了陈柳裕、费善诚两位同志辞去副会长职务的申请。理事会还根据工作需要,对研究会的常务理事、理事等进行了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