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永不言悔的追求
——记山东省优秀检察官、枣庄市中区检察院反渎局局长满孝斌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日前公布了2015年度全省优秀检察官评选结果,枣庄市市中区检察院反渎局局长满孝斌榜上有名。满孝斌从检20年来,不论是在侦查监督部门,还是在反渎职侵权局,时刻牢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文明执法,不徇私情,为维护一方平安履行了一名共产党员、一名检察官应尽的职责。
岗位面前,
践行对法律的执着
满孝斌于1995年考选至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从未接触过法律的满孝斌,一来到检察院就被分到了侦查监督科承办案件,他用最短的时间将100多个与批捕工作相关的罪名及有关法条学会记牢。凭着对法律的执着和追求,很快他成了全市侦查监督系统的行家里手,一干就是17年。17年里,他办理各类刑事案件850余件,无一差错。他制作的《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十佳法律文书,先后荣获山东省优秀检察官、全省首届侦查监督十佳办案人、枣庄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市中区平安建设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多次被市院、区委区政府记功表彰,所在部门年终考核连续多年名列第一。
工作面前,践行对社会的责任
“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这是满孝斌大学毕业时,辅导员给他的临别赠言。他当时还体会不到这其中的含义,直到他成为一名人民检察官时,他才明白了什么是铁肩,什么是道义。市中区检察院每年办理的审查逮捕案件占到全市的近三分之一,人均办案数全市最高。为确保案件质量,他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坚持对每起案件亲自审查,每年审阅卷宗400余册,审批法律文书近千件,所有案件无一超期、无一错案,并成功办理多起在全省有影响的精品案件:全国首例非法窃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案、非法销售网络彩票案、全市最大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全市第一起生产销售“地沟油”案等。
2011年初他们科办理了枣庄市检察院交办的武某等人非法吸取公众存款案。该案涉案金额近3亿元,仅案卷就有40余本,受害群众多,群情激愤,如处置不当,极易引发上访事件。年关将至,当其他科的干警都忙着准备年货时,他却带领办案人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建议补充固定证据,慎重处理苗头性事件;阅卷,讯问犯罪嫌疑人,研究案件,制作法律文书等,短短7天,将案件圆满办结。
使命面前,践行为民的诺言
面对弱势群众,满孝斌视百姓为亲人,平和执法,但对那些视国家法律、法规为儿戏,玷污国家机关形象,给国家利益造成严重损失的腐败分子,他刚正不阿、敢于碰硬、秉公执法。2013年初,他带领全局干警立查了群众反映强烈,直接涉及60多名残疾工人利益的某国税局吴某某、田某某玩忽职守案。他顶住了各种压力和干扰,克服种种困难,顺利查办了这起给国家税收造成损失千万元案件。“税老虎”的屁股不仅能摸得,而且还打了,这起案件的办理在税务系统引起了强烈的震动,他不仅仅使犯罪分子受到了惩罚,关键是让其他税务人员明白了不作为或乱作为达到一定程度也是犯罪。
亲朋面前,坚守原则底线
在世俗的眼光里,满孝斌是个不会生活的人,有人善意地开玩笑说他“白来世上走一遭”。他也有爱好,他喜欢在家里吃饭,喜欢看书,不给说情的人留机会。审查逮捕是最严厉的强制措施,在我们这个人情社会背景下,找人说情的人随时都可能有。每当这时,他都提醒自己,要恪守良知和职业道德,坚持做一个一身正气、无私无畏、公正执法的人。
“只有对检察事业怀有热爱之心,对人民怀有负责之念,才能把案件办得更加出色,才能更好地体会法律的内涵和理念,才配当一名合格的人民检察官。”满孝斌说,“人生,是一次不能回头的旅程。如果真的回头,我还是要当检察官,还是要当一名敢负责有担当的检察官。”这就是人民检察官满孝斌的人生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