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法学会被确定为地方立法工作联系点

  本报讯(记者孔令泉) 113日,浙江省宁波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授牌仪式,确定宁波市法学会为宁波市人大常委会第三批立法工作联系点之一。这标志着宁波市法学会参与地方立法工作迈出了重要一步。

  近年来,宁波市法学会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工作。20149月,为规范海洋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害索赔工作,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助推浙江省宁波市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宁波市法学会组织宁波市法学法律和海洋环境研究实务专家成立课题组,启动了《宁波市海洋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害索赔办法》立法前期调研工作。课题组形成立法调研报告,并依法定程序提交市政府法制办。之后,《宁波市海洋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害索赔办法》被列为宁波市政府2015年政府规章制定项目之一。

  为更好地发挥法学会的人才优势,进一步助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宁波市法学会积极争取设立宁波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联系点。2015年底宁波市人大法制委会议通过了一批新扩充的联系点,宁波市法学会榜上有名。

  宁波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陶琳在授牌仪式上表示,今后,宁波市法学会要充分利用自身联系广泛、地位超脱、人才荟萃的特点和优势,在立法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要广泛动员组织全市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地方立法规划以及法规草案草拟、修改、立法后评估和备案审查等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为民主立法、科学立法作出应有贡献。

  陶琳表示,要创新利用法学论坛、法学沙龙、征文活动、课题研究等工作平台,结合立法需求确定研究主题,特别是与群众利益关切度较高和有争议的问题,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研讨,全面反映不同阶层、不同角度的意见建议,更好地汇聚民智,维护民利;同时发挥《宁波法学》、平安宁波网等载体作用,协助做好法规宣传工作,扩大立法知晓度与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