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丽萍:法援工作传递法律温情

    中国有句古话,叫做“灯不明则屋黑,志不明则心盲”。说的是目标对于一个人的作用:有了它,人生就有了方向,有了动力。

  对于北京市门头沟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陈丽萍来说,她的目标就是要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我是一个有目标的人,因为我清楚自己想成为什么样的人,才能一步一步努力向目标迈进。”

  2010年,陈丽萍硕士毕业后便来到门头沟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负责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援助服务。5年来,她共深入社区、村庄、学校、部队开展法律讲座45场次,接待法律咨询5000余人次,代写法律文书48份,代理案件23件,胜诉率达100%,为群众提供上门服务12次。

  “做这份工作可以让我学有所用,不仅在工作中增长才干、积累经验,而且在帮助他人的同时感受快乐。法律援助能将我的兴趣、专业结合在一起,能体现我的人生价值。”陈丽萍说。

“收获锦旗并不是工作目的”

  工作之初,陈丽萍还在为自己能够用所学的法律知识服务群众而倍感自豪,也想像同事那样收获锦旗,得到当事人的认可,没想到她先收到的不是锦旗而是“投诉”。

  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上午,陈丽萍正在埋头整理案卷,负责接待投诉的门头沟区司法局法律援助指导科科长叫她到办公室一趟。“怎么口气跟平时不太一样呢,是不是我犯什么错了?”她一边走一边在心里犯嘀咕。

  刚一进门,就有个老大爷指着陈丽萍大喊:“就是她给代理的!你们凭什么给他提供法律援助啊,他不是有退休金吗?他经济哪儿困难了?”

  老大爷怒目圆睁,怨气十足。陈丽萍一眼便认出他是自己曾经代理的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的对方当事人王忠国(化名)。

  王忠国家住门头沟区斋堂镇马栏村,因房屋扩建的事儿与本家叔叔王易行(化名)闹得不可开交,后来竟然发生肢体冲突,年近八旬的王易行因此受伤。王易行随即找到斋堂镇政府寻求法律帮助,打算起诉王忠国讨个说法。斋堂镇政府以发函的形式将该案转到区法律援助中心为老人寻求法律援助。

  中心经过调查,尽管王易行的经济状况并不符合法律援助要求的经济困难标准,但是却刚好满足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的要求,于是就将该案转到了惠农公益法律服务中心。陈丽萍主动请缨代理该案,上门帮王易行老人办理完所有的援助手续并写好起诉书到法院立案。

  开庭时,法官主张以调解结案,没想到老头儿很是倔强,非要法官判决不可。陈丽萍从法、理、情劝说了个遍,王易行终于同意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忠国还以侄儿的身份向王易行这个叔叔赔礼道歉,双方握手言和。

  原以为这个案子可以画上句号了,但王忠国的一纸投诉将陈丽萍从独立代理案件且当庭调解成功的成就感中惊醒了。

  原来,王忠国在执行中反悔,拒不支付赔偿金,而且到区司法局投诉陈丽萍不应为王易行提供法律援助,要求她当面为其解释清楚并撤回调解书,于是就出现了开头那一幕。

  “法律援助工作最难的地方是当事人的不理解。有些群众可能家庭经济并不困难但不愿自己出钱聘请律师,有些认为自己持低保证、残疾证,是弱势群体,无论遇到什么问题,政府都应提供无偿的帮助。”陈丽萍说,碰到这种情况,就只能做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提供详细的咨询解答和维权思路,指导其依法维权。

  最终,通过耐心的劝解,王忠国的气总算是消了。陈丽萍又了解到王忠国的儿子因交通肇事担负着40万元的赔偿责任,家庭状况堪忧,便到王易行家劝说主张执行和解。看到陈丽萍真心帮自己解决难题,王忠国对她的怨恨渐渐化解,向她道歉并连声致谢。

  “这件事使我认识到收获锦旗并不是我们工作的目的,关键是在以后的工作中要继续为当事人争取实际利益,努力践行法律援助‘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的公益法律服务’这一理念,向着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目标奋进,真正做到案结事了。”陈丽萍说。

打通法律援助的

“最后一公里”

  门头沟是北京唯一的纯山区,山区面积达98.5%,为了满足山区群众及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人群的法律需求,陈丽萍提出了“四式服务”:规范法律援助工作,为群众提供“标准式”服务;建立援助案件“点援优配”制,为受援人提供“订单式”服务;搭建纵横联动的法律援助服务体系,推行“网格式”服务;对特殊人群开通电话预约,进行“上门式”服务。值得一提的是,这一服务模式获得区委书记的批示,被称为“服务型政府的创新举措”。

  陈丽萍认为,法律援助工作主要职能就是为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为符合标准的受援人提供免费的代理、辩护等服务,是一项为弱势群体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民生工程。

  她告诉记者,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一直是这项工作追寻的品牌价值,“通过切实的法律服务不断播种法治希望、传递法律温情,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让大家相信法律,感受法治的公平正义。”

  除了法律援助工作,陈丽萍还积极参与法治宣传工作。不仅作为普法讲师深入社区、村庄、学校举办普法讲座,还积极带领团队做精“电视宣传”。

  她带头创作了门头沟区大众化电视普法栏目《法治一刻》,在短短15分钟内以三人对话聊天方式为观众阐述明白一个法律主题,并将该栏目打造成普法精品;她还组建团队撰写普法案例,采取以案释法的形式录制每期5分钟的《法治播报》。不论是团队组建、角色设计,还是案例修订、播报录制,她都高标准、严要求,一丝不苟地完成,至今,共撰写录制案例300篇,分别发放至农村、校园和机关。

  “法律并不冰冷,而是饱含温情。我愿意真心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让因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的人挺直腰杆;我也愿意通过讲座、电视栏目解读法律问题,浸润渴求法律知识的心灵。”陈丽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