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正义最后关口的守护者

——记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监所处的检察官们

    驻监所检察工作琐碎、责任重大、工作环境压抑,检察官每次出入均需核对证件,抬头即见高墙电网,每天接触的是涉罪在押人员、社会的阴暗面。他们肩负守护公平正义最后一道关口的重任,痛并快乐着。

 

  “在外边工作,可以自由出入,在里边每次进出都要核对证件。”“80后”检察官刘志远在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监所处工作多年,20158月被派往该院驻北京市第一看守所检察室工作。

  初入看守所检察室工作,原本已熟悉监所处日常工作的刘志远颇不适应,“感觉很压抑。”他说,在院里工作,进出自由,在驻所检察室工作,每次出入需出示证件、对比照片,还不能戴帽子。

  刘志远的经历和已在检察院派驻监所岗位工作10多年的葛军颇为相似。20044月,葛军因工作需要被调往检察院驻北京市第二监狱检察室工作,随后调入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初入看守所检察室工作,他的感觉是“老不舒服”“瘆得慌”。

  但这并没有阻挡他们的工作热情。2016年新年刚过,葛军收到了北京市第一看守所在押人员赵某家属赠送的书有“回头浪子指路人,人民检察为人民”字样的一面锦旗,感谢其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司法为民的情怀。

透过一面锦旗看检察官

  与以往不同的是,这面锦旗源于葛军与在押人员的几次谈话。在押人员赵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羁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20141031日,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无期徒刑。

  同年11月,北京市第一看守所民警通过赵某的揭发检举,掌握了另一名在押人员隐瞒走私毒品的案件线索,并立即将此情况报驻所检察室。

  葛军作为案件承办人,迅速与当事人沟通。通过多次谈话,葛军发现,赵某面对无期徒刑判决,思想压力大、情绪焦虑,于是对其疏导,并详细告知国家有关服刑人员立功减刑的法律规定。最终,赵某提供了另一名巴基斯坦籍在押人员隐瞒走私毒品的犯罪线索。

  警方根据该线索迅速破获了一起走私毒品案,缴获疑似毒品物186.91克。案件破获后,葛军及时跟进、切实履行检察监督职责,督促执行机关对赵某减刑。后经北京高院核准,赵某被改判为有期徒刑15年。

  “驻所检察工作琐碎、平常,责任重大。”葛军仍记得初入看守所当派驻检察官的一些场景,“有把笔当凶器的。”葛军23岁从北海舰队军转复员,进入检察系统工作,做过书记员、干过反贪反渎、办过上世纪80年代涉案金额达470多万元的投机倒把案。他总结监所检察工作称,“一点也马虎不得,包括纸、笔。”

  监督检察、维护稳定、保护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是驻监所检察官的重要职责之一。这些字眼看起来简单,做起来却没那么容易。

  48岁左右的刘志奇检察官,20156月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例行巡视检查时,值班干警反映,在押人员方某情绪极不稳定。刘志奇找方某谈话,方某怒气冲冲地质问,“我存的钱在哪儿?”后经耐心询问,刘志奇才知道,方某被羁押期间在某看守所存了1700元钱,其被移送北京市第一看守所时,相应钱款未随案移送。

  了解原委后,刘志奇在做方某思想工作的同时,积极与其原羁押看守所沟通、协调。当刘志奇将1700元存款单据交到方某手上时,方某激动不已,说:“没想到检察官真管我的事!”一同前往的“80后”检察官刘志远看在眼里、记在心里,“让我发现了自己工作的价值,找到了成就感。”刘志远说。

办公环境改变后的压力

  事实上,初入北京市第一看守所工作的刘志远并非没有抱怨。以前虽同样在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监所处工作,但他主要负责内勤工作,平时也就是收发文件、上传下达、写写工作计划什么的,到派驻检察室工作,才发现“工作环境很压抑”。

  以前在院里工作进出自由、窗明几净,在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驻北京市第一看守所检察室工作,周围有武警站岗,抬头即见高墙电网。以前在院里接触的大多是工作同事、社会人群,在看守所接触的却是涉嫌犯罪的在押人员,处处体味的是人的阴暗面。

  这让今年刚满35岁的刘志远心理压力很大,“担心时时刻刻都在发生”。北京市第一看守所羁押着北京全市主要重刑犯人,有未决犯、已决犯。诸多未决犯常因法院判决尚未明了,情绪不稳,因而其管理的不可控风险,始终使人难以预料。

  有的在押人员,案件本身证据事实清楚,却不断要求见检察官。一名30多岁的男性在押人员,多次称要向检察官反映情况,但每次见面除“开庭的时候,我反映的情况,法官没采纳”这一句外,再无下文。更有甚者,故意寻衅滋事。一名女性未决犯常故意将粪便往墙上涂抹。但刘志远也发现大部分在押人员是弱者,“在这里,他(她)是未决犯或已决犯,但如果在社会上,他(她)可能就是你的邻居,甚者自己最熟悉的人。”

  初入监所工作,刘志远也曾觉得挺新奇。杀人犯到底长什么样?是不是影视剧里描写的那样罪大恶极、凶神恶煞?实际工作后,刘志远发现,他们和想象的完全不一样,大多是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人,“有的被人骗了,有的被人伤害过。”

  在监所工作,生活上也有诸多不便。刘志远发现,在院里监所处工作,是典型的朝九晚五,在派驻监所检察室工作,则常常回到家已是晚上七八点了。就餐方面,在院里工作,素荤搭配、膳食合理,在监所工作,每日固定两荤两素,“有点单调乏味”。

  葛军不以为然。从事检察工作30多年、驻监所检察监督工作10多年,他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只是,与以往自己在反贪岗位上的工作相比,驻监所检察工作,“人的接触面小了,思路相对窄了。”

  葛军工作勤勉。由于之前长期伏案工作,他积劳成疾,先后在2011年、2014年做了心血管支架手术。但在派驻北京市第二监狱检察室工作时,他主动利用空余时间对在押人员减刑、假释等材料进行系统整理装订成册,使之规范化。

  如今,葛军已55岁了,在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驻北京市第一看守所检察室属于高龄,一起工作的6名同事中,除他之外,2人超过54岁,248岁,135岁。在他看来,现在工作的看守所检察室检察官队伍,比院里驻北京市第二监狱检察室的梯队结构好。

  据了解,曾5年两次被评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的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驻北京市第二监狱检察室,现有4名工作人员,平均年龄53岁。“许多单位都是养小不养老。”葛军希望,派驻监所检察室的老同志做好“传帮带”工作。

  在葛军眼里,年轻检察官到派驻监所检察室工作有诸多好处,比如可以锻炼与在押人员、民警等不同人的沟通、协调能力,矛盾化解能力,心理承受能力等。回顾走过的路,刘志远称,现在的工作很有意义,既提升了自我修养,又锻炼了能力。过去,法律对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不太重视,导致有钱人、有权人在减刑假释环节成了漏网之鱼,但如今驻监所检察工作已成为守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关口,他在这里工作很有成就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