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倒逼司法工作改革

    全民“互联网+”的时代,给人民生活带来改变的同时,也在倒逼司法工作发生诸多改变。素来以“一身正气、不苟言笑、很难亲民”形象示人的司法机关,也正在这场互联网大潮中转变着自身的工作方式。

 

  在多年前,如果想得到一份最高院的判决或者生成一份法律文书,必须得去司法机关亲自跑一趟,对于外地的当事人来讲,这一趟至少要耽误几天的时间。

  而如今,只需轻点鼠标,一份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章的判决就可以通过网络直接传送到当事人的手中。

  点点鼠标就解决问题,随着“互联网+”司法行政工作深度融合,这在我国已不足为奇。

  这样的效率在多年前是不可想象的,而在互联网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这样的事情已经成为常态。

  “您好!您被随机抽取担任人民陪审员,出庭审理下个月20日开庭案件。根据司法云大数据分析结果,案件涉及您平时关注的领域,庭审日期应该没有影响到您的工作和生活。请根据我们提供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指定系统查阅检察院提交的视频等指控材料和辩护律师交换的证据。”如果有一天,你的手机接收到上述信息,不要感到奇怪。  

  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印发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确定了随机抽取制度加之互联网的技术支持,这样的场景在不久的将来会走入我们的生活。

  中国的司法信息化改革加上互联网的高速发展,正在改变着中国司法模式的方方面面。

“互联网+”让司法实践多样化

  互联网改变的不仅仅是传播的方式,而是实在的效率。

  北京市检察机关的“检立方”工程,就是一个典型例子。

  北京市检察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在全国司法系统之中是进行得较早的。早在2004年,北京市检察机关就开始开发适合自己执法办案的业务应用系统,如今已经整整11年。

  “这11年间,我们积累了超过9800万项的业务数据,建成了一个庞大的数据仓库,这是一笔宝贵资源。”北京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高祥阳对此甚是自豪。

  “信息化建设,不仅仅是方便了检察机关内部办案效率的问题,在办案流程以及信息公开层面都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互联网使得检察流程就像一座玻璃房子,彻底实现了公开透明,而这种公开透明是符合我国司法改革的实际要求的。”高祥阳告诉记者。

  如今,北京每位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每个程序的填报与办案进程的公示都必须通过互联网系统进行申报,实现了彻底的电子化。

  “对于个人而言,这样的系统更像是办案实时监测系统,每天提醒你手头还有多少案件没有办结、哪些案件用的时间比较长、哪些环节存在问题隐患等。”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公诉处一检察官曾向媒体这样表达自己的体会。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认为,北京市检察系统这种用信息化实现的多维度管理体系,用鼠标解决了一个伪命题:如何对监督者进行监督?以信息化手段进行各环节各流程的闭环监督,轻易地激活了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的死循环。

  据了解,正是由于这套系统的应用,2015年北京市各级检察机关在网上共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68125件、重要案件信息1818件、法律文书121004件。

  不仅是在检察系统,在法院系统互联网技术更是给法官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对此深有体会。

  去年以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于立案程序进行了一系列的信息化改革,这样的改革极大地提高了法官的审判效率。

  该院在去年的改革中,通过全院的立案信息化处理,施行电脑随机分案,并随案告知当事人查询密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凭密码互联网平台实时查询合议庭及承办法官情况,以及送达、开庭、审限变更等11类审判流程信息,截至去年5月,公开审判流程节点信息达4113条。

  该院还全面建成执行案件信息网上查询系统,将执行案件各阶段各环节的18类信息全部纳入查询范围,方便当事人上网查询执行案件基本信息及进展情况。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电子广告屏曝光121名“老赖”基本信息,促使19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开通“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实现了法院与21家金融机构、行政机关之间的信息互通,破解执行难的效果初步显现。

  除此之外,互联网不仅仅是在法院的审判程序上改变了传统的方式,在群众经常质疑可能存在大量内幕交易的司法拍卖中,互联网技术也使得其可以彻底暴露在阳光之下。

  网络司法拍卖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浙江省高院是全国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自从浙江省高院进行网络司法拍卖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并引发极大关注。

  去年浙江省高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全年交易了1.6万件标的物,总成交额355亿元人民币,成交率达90.1%,平均溢价率39.2%,比传统委托拍卖方式分别提高了14%17%,为当事人节省佣金7.7亿元,这样的成绩,也使得全国各地纷纷建立网络拍卖系统,一时间浙江省高院的网拍改革成为全国法院的标杆。目前,北京、山东、贵州等地法院纷纷效仿成立了网络拍卖机制。

  而这一切,均与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密不可分,如果没有阿里巴巴、腾讯等互联网公司的平台大数据支持,司法拍卖的机制也不可能实现。

  据浙江省高院代院长陈国猛对媒体透露,未来浙江省高院还继续深度与互联网企业合作,通过互联网平台的大数据支持打造“智慧法院”,使审判运行方式既方便群众诉讼,又方便法官办案和审判管理。

“互联网+”促使监管更完善

  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不仅使司法公开化的进程大幅度加速,在司法实践层面也正在极大转变着司法机关的工作模式。

  2015625,江苏省无锡市北塘区黄巷司法所副所长姜峰网上办公时,一条“越界报警”提示信息突然跳到电脑桌面:社区服刑人员盖某离开了规定的活动区域。

  截图留证后,姜峰立即通知盖某及其保证人。盖某承认错误,保证今后会严格遵守规定。

  姜峰之所以能够轻松地完成这项工作,完全归功于司法部大力推广的互联网+社区矫正管理平台。

  这个平台通过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手机定位、身份证识别、视频监管等方式,彻底改变了之前社区矫正难以管理与监督的问题。

  据了解,目前,全国有304个地()2685个县(市、区)开展了社区矫正信息化工作,实行手机定位管理的社区服刑重点人员共计44.9万名。

  对此,北京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处处长张才斐更是深有体会。

  张才斐告诉记者,之前社区矫正如何管理一直是执法人员头疼的问题。一是人手短缺;二是社区矫正并没有完全限制被矫正人员的人身自由,这样也就使得社区矫正管理工作根本无法做到真正的落实与执行。

  “而有了互联网平台,这样的情况就完全改变了。通过互联网技术,我们可以通过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搭建社区矫正综合管理平台。在报到接收环节,采集社区服刑人员指纹,实时准确记载签到情况;在监管环节,给社区服刑人员加戴智能可穿戴设备,实时定位其活动轨迹,实现对社区服刑人员全天候监管。”

  “比如,APEC会议期间,我们就把会场所在地怀柔区雁栖湖地区划为禁止进入区域,在此期间,怀柔区近200名社区服刑人员未发生一起越界、违纪、设备破拆案件,有力支持了重大活动安保工作。”张才斐说。

“互联网+”让宣传更多样化

  互联网技术对司法工作带来诸多改变的同时,也实现了司法机关在传播渠道与宣传方式上的更多转变。

  “现在骗子太多了。既然你不仁就别怪我不义,调戏骗子也是个技术活,小编为大家提供十大招数……”

  115,“北京普法”微信公众平台推送“遇到骗子,就要这么调戏”的帖文,用搞笑的语言、轻松的方式介绍了10种不同电信诈骗形式及应对方式。很多网友觉得帖文很实用,纷纷转发到自己的微信朋友圈。

  “这在多年前,这样的宣传方法与一身正气、不苟言笑的司法机关形象是格格不入的。”北京市司法局法制宣传处副处长汤瀛说,“这就是互联网时代给司法机关宣传工作带来的转变。”

  近两年,全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顺应新时代新媒体普法的趋势,积极搭建以微博、微信和网络为主要载体的在线普法新平台,赋予普法工作形式新颖、寓教于乐、交流互动等新内涵,努力推动普法进入2.0时代。

  据了解,目前全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已普遍开通普法网站、微博、微信,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把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

  汤瀛介绍说,北京司法局目前依托“两微一网”构建专业、多元、亲民、互动的在线普法平台,广泛采用动漫、视频、微电影、广播等形式,将法条融入故事、采访、精彩的旁白中,让观者在休闲娱乐中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

  目前,北京现有普法网站65,其中市普法网1,区县普法网16,行业委法制宣传网站48,已初步形成北京普法网群。北京市司法局开通官方普法微博、微信,仅“北京普法”新浪微博粉丝就超过18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