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铜川中院开展“十佳法官”“十佳办案标兵”评选活动

  本报讯(记者冯雷 通讯员 胡雪梅 王丽娥) 为了充分发挥先进模范的示范作用,鼓舞全市法院广大法官干警开拓创新,积极进取,不断推动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日前,陕西省铜川中院党组决定在全市法院开展“十佳法官”“十佳办案标兵”评选活动。

  为增强活动的广度、深度和群众认可度满意度,铜川中院认真组织开展评选活动,通过公开公正的阳光举措,让广大群众参与并进行监督,选出真正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十佳法官”和“十佳办案标兵”。

  基层层层推荐,确保参与活动的广度。为了增强评选活动的民主性和公平性,各基层法院本着“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原则,让各个部门把法官各自的办案数量情况统计上报,并由审管部门进行审核,制作审执工作统计表,最后按照排名情况推荐出候选人员。

  挖掘先进事迹,确保先进典型的深度。为了使评选出的“十佳法官”和“十佳办案标兵”的工作成绩和精神品质能够获得广泛认可,增强先进典型的感召力和影响力,铜川中院安排专门人员到各院和本院相关部门核查收集资料,经过认真筛查,整理出了每个候选人具有个人特色、能展现当代法官风貌的先进事迹材料,丰富了各个候选人的精神内涵,增强了评选活动的深度。

  官微公开投票,确保先进典型的群众认可度和满意度。为了确保此次评选活动公开公正进行,铜川中院还在《铜川日报》上进行了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了候选人的照片、名单和监督方式(电话和官方微信)。公示结束后,最终在铜川中院官方微信上分别开展公开投票活动。此次官方微信公开投票评选活动获得了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和广泛监督,增强了评选活动的公开性和公正性,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