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版文章标题:
法治政府建设再起航
■编者按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逐渐恢复了法治。经过近30年的发展,逐渐完成了“政府法制”建设。自2004年国务院颁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后,开始了“法治政府”建设,首次提出要用10年左右时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这一计划时间如今已经到期。同时,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了明确要求,并作出了“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
在这关键点上,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明确地在标题中提出“法治政府”,并对未来5年法治政府的目标、衡量标准、保障措施等做出了规定。
由此可见,此次《纲要》的出台不仅是具有历时性的、阶段性的意义,也具有整体性、规划性的战略意义。这对我国未来5年全面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是一份纲领性文件,也意味着中国法治政府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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