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实践”助力体系建设

温州市实现法学会组织体系县级全覆盖

    通过理清三大问题,制定建设方案,统筹大力推进,温州市法学会11个县(市、区)都组建了法学会,成为迄今为止浙江省拥有数量最多县(市)区法学会的地市,其经验受到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的充分肯定。

 

3年内,实现飞跃

    14日,当民主与法制社记者来到浙江省乐清市法学会时,乐清市法学会秘书长朱智正忙着首届法学论文征文活动。“这是市法学会成立以来第一次活动,法学会领导非常重视,各地响应热烈,我们要将评选出的优秀论文汇编成书。” 

    3个月前,乐清市法学会刚刚成立。至此,温州市所属11个县(市、区)全部成立了法学会,标志着该市实现了县级法学会组织网络体系的全覆盖。这也是浙江省第二个所有县(市)区都成立法学会的地市,也是迄今为拥有止全省数量最多的县(市)区法学会的地市。

    据温州市法学会秘书长包奇涵介绍,温州市法学会组织机构建设出现大飞跃是近3年的事,其基本思路和协调路径是:理清三大问题,制定建设方案,统筹大力推进。

    2014814日,温州市法学会召开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温州市法学会新一届理事会及领导机构。法学会会长由绍兴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马晓晖兼任,常务副会长由市委政法委主持工作的副书记王易进兼任,市委政法委专职委员杨柏林为专职副会长。“新一届领导班子非常重视法学会的组织建设,切实解决了法学会的工作经费、办公用房和专职人员等问题。”杨柏林告诉本社记者。

    现在,在温州市委政法委办公楼里,温州市法学会有2间独立办公室。除了5名行政在编人员外,还向社会招聘了2名工作人员,市法学会工作经费也列入财政年度预算。

分类指导,典型引路

    从2012年开始,温州市法学会提出“一年打基础、两年成雏形、三年见效”的县级法学会组建目标。新一届温州市法学会领导班子上任后,加大了县级法学会组建工作,并在修改后的法学会章程中明确了组织机构建设的目标和任务。

    温州市委政法委专门向各县(市、区)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要求把法学会组织建设作为重点工作,并列入综治考核目标。

    “针对各地不同情况,我们采取分类指导的方式推进,像永嘉、乐清、瑞安、鹿城等经济发达的地区要求人员、编制到位;已有法学会的地区像洞头、平阳等地要求提升;而经济相对不发达的地区像泰顺、文成等要求有组织,有人抓、有人管。”杨柏林表示。

    永嘉县法学会是温州市法学会抓的重点,该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该项工作,但缺乏筹建法学会经验,温州市法学会领导就带领筹备组人员到外地法学会学习取经。最终,永嘉县法学会争取到了3个员额编制,包括1名副科长、1名专职人员和1名聘用人员,另有10万元专项经费和4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这在温州各县(市、区)引起较大反响。

    除了抓重点,温州市法学会还以先进典型引路。在平阳市召开的市县法学会工作会议上,有20多年历史的平阳县法学会向其他法学会介绍了经验。

    然而,在法学会组建过程中仍困难重重。例如,有观点认为,“县里没有高等院校,没有高层次的研究机构,也没有顶尖的专家人才,搞法学会没有必要。”针对这种质疑,包奇涵说:“我们在讲解中强调,县里‘麻雀虽小五脏俱全’,问题并不比省里市里少,建县级法学会就是要为当地党委政府解疑破难,做智囊团,这样才能取得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包奇涵告诉本社记者,在指导过程中,他们反复讲解为什么要建县级法学会、要建成怎样的县级法学会、如何来建县级法学会这三大问题。

领导重视, 机制保障

    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地区,温州市的县级法学会建设不仅一直为浙江省法学会所重视,也引起中国法学会领导的关注。2012年,温州市法学会领导在北京参加培训班时曾受到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的接见,陈冀平提出要加强基层法学会组织建设,积极发挥基层法学会工作职能和作用。

    浙江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陆剑锋更是多次前往温州,到基层调研,解决问题,指导县级法学会建设。主持温州市委政法委工作的副书记、法学会常务副会长王易进直接抓这项工作,除了指示市政法委联合法学会发文督促外,还带队到外地考察取经。

    在基层法学会遇到困难时,温州市法学会领导都是前往基层帮助协调处理。乐清市是经济强县,但是法学会组建时困难重重,温州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杨柏林先后三次到乐清协调。2014年乐清市法学会筹备工作就绪,但由于当地政法委书记调动,成立一事被搁置。为了不留温州市县级法学会建设的“尾巴”,20157月,新上任的乐清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潘黄星到位后,杨柏林再次来到乐清,终于敲定了成立法学会之事。在当选乐清市法学会第一届会长时,潘黄星对法学会工作作出部署。

    如今,温州市11个县(市、区)法学会共落实行政编制10个,事业编制2个,聘用人员5名,还有众多兼职人员。温州市法学会会员已达2241人,较2014年增加2倍,团体会员单位87家,联络员88人。

    各县市区法学会成立后,建立了会议联动机制,交流工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研讨工作思路。同时创建学术联动机制,以“双百报告会”“温州讲堂”“法治大讲坛”和“法学沙龙”等为平台,带动、促进县级法学会开展法学研究和学术交流。另外建立考核联动机制,将县级法学会组织是否健全、活动有无开展、研究有否成效进行量化,将其纳入全市综治目标考核,督促县级法学会积极开展工作。

    正因为各地法学会因地制宜,开展学术研究,为“中心工作”服务,为社会和会员服务,使得工作各具特色,成效明显。

    201411月,在全国地方法学会工作座谈会上,温州市法学会作为浙江省唯一地市法学会代表,介绍了县级法学会建设工作经验,并受到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