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高院:第七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成效显著
本报讯(记者尤来安 □胡乃全)近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赴孟津县朝阳镇一建筑工地,为50名农民工集中发放500余万元执行款,给农民工兄弟送去新年的祝福,并现场普法,为农民工兄弟上了一堂生动的维权课。
在发放现场,张立勇说:“农民工兄弟要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拿起法律武器依法讨薪,人民法院是农民工兄弟维权的坚强后盾。”张立勇叮嘱农民工要增强法律意识,外出务工不仅要签合同,而且还要仔细看好合同内容,明确给付工资期限。
年近50的农民工代表裴某接到40万元执行款后,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压在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了。他激动地说:“这下总算可以给老乡们一个交代了。当时讨要欠款根本找不到人,觉得没希望了,感谢法院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为我们讨回了工资款。在接到法院领取执行款通知后,我把工友都请到了家里聚会,通知大家血汗钱要回来了,可以开心地过年了。”
见证执行款集中兑付过程的河南省人大代表江玮深有感触地说:“张立勇院长亲自来现场为农民工发放执行款,具有非常意义,看见农民工脸上欢喜的笑容,令人欣慰。今年是全省法院第七次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这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对农民工权益的保护和关爱。”
据悉,截至2015年12月4日,河南全省法院共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6717件,涉及农民工10300人,涉案金额3.14亿元;已审结1387件,执结449件。受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17件,已审结2件,2人被判刑。
据了解,自2015年11月20日河南全省法院第七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系列涉农维权活动开展以来,洛阳市两级法院积极行动,专门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两级法院院长带头办案,参与重大案件疑难案件的办理。
为让农民工更快拿到劳动报酬,洛阳全市法院采取多项办法和措施,及时开庭,尽快合议,从快办结。对符合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条件的案件,依法适用,简化办案程序、精简文书制作、缩短办案周期。同时加大巡回办案和调节力度,到工地、厂矿、农村现场开庭,就地办案、就地调解、就地执行。
为了解决“打官司难、要不到钱”的问题,全市法院执行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果断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拘留、罚款等措施,强力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为了保障该项活动的各项措施切实落到实处,加大督察问责力度,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布活动监督热线电话,对群众在活动中的来电反映情况及时处理。
截至目前,洛阳市两级法院共排查涉及农民工权益案件593件,涉及农民工631人,涉案金额7000余万元,结案425件,涉案金额50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