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阳光检察”工程对检察队伍的指导作用
深入推进“阳光检察”工程
按照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及分院关于深入实施“阳光检察”工程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太原铁检院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太原铁路运输检察院实施“阳光检察”工程与开展争创“职业道德模范”活动一体化推进工作方案》,认真落实党组专题会议要求,增强全员责任意识,切实做到一体化统筹协调、一盘棋联动配合,采取五项措施抓实十项工作,突出强调“强化责任与敢于担当并重、牵头组织与积极配合并重”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模式,以“阳光检察”工程为载体,进一步夯实太原铁检院建设过硬检察队伍的理论基础、制度基础、业务基础,为队伍建设搭建发展平台,为太原铁检跨越式发展提供扎实的软件保障和良好的人才基础。
首先,创新“阳光检察”理念。太原铁检院政治处、党支部充分利用安排月度思想政治学习、开展党小组活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形式进行专题学习辅导,突出抓好“10项定向性活动、4项专业性活动、8项全员性活动”,积极引导全体检察干警明确认识阳光检察是新形势下检务公开的深化和创新发展,是阳光司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次,搭建“阳光检察”平台。太原铁检院在已有工作机制及设备、人员保障的基础上,认真谋划、创新思路、抓好落实,全新的引导式“阳光检务”大厅于2014年6月27日正式建成运行并在山西铁检系统首次利用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公开案件信息,实现了“操作简便、通俗易懂;查询便捷、快速引导;及时处置、实时反馈”的预期目标。同时,太原铁检院门户网站及“两微”平台建设已初步满足相关功能性要求,网络主页、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微信、微博、QQ、邮箱均已上线运行,网络关注度持续上升。
不断拓展及完善驻晋涉铁企业的检察联络室(点)的布局建设也是搭建“阳光检察”平台的应有之意。随着2015年2月11日太原南站检察联络点的挂牌成立,太原铁检院以榆次、原平、太原三地检察联络室(点)为基点,辐射涵盖管内铁路主要领导机关、运输站段、职工社区的总体布局基本建成。
再者,规范“阳光检察”制度。太原铁检院依据高检院、省院相关规定并结合自身执法办案实际,系统调研并实施开展阳光检察的内容、方法、措施及具体的考核评价办法,制定“阳光检察”的规章制度、实施细则。例如深化和加强与驻晋涉铁企业的联系,签订《检企联络工作协议》,不断提高和完善太原铁检院法律服务的质量及效果。随着与原平车务段、原平工务段签约仪式的举行,2014年与太原铁检院签署《检企联络工作协议》的单位由之前的23个增长为33个,使铁检机关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深度和广度都有了质的提高并得到制度性保障,为铁路“大动脉”提供智力支持和法律支持的作用进一步凸显。
最后,打造“阳光检察”业务。争做“阳光检察官”、争创“阳光检察集体”,落脚点是打造“阳光检察业务”。太原铁检院各业务部门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按照“全系统、全方位、多层次”的总体布局积极贯彻落实“阳光检察”的原则要求,建立健全相关检察业务落实细则,把“阳光检察”的要求贯穿到执法办案的每个环节。例如,公诉部门在办理赵某某、李某某、张某某等人盗窃案时,在作出不起诉决定之前召开2014年首次不起诉公开听证会;控申部门主动作为切实解决群众诉求,结合个案实际,多次赴当事人所在地进行调查取证,积极探索救助工作合法有效途径,为受害人王飞落实了6万余元司法救助金并举行了全省铁检机关首例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监所部门在保证监管场所安全稳定、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坚持“六必谈”制度,实行阳光告知制度,在山西铁检系统内首次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医学诊断进行技术性审查,取得良好的法律监督效果。截止2015年5月31日,实现监管场所连续安全无事故22周年、共计8067天,得到省院和分院监所处的高度肯定并在全国和山西省院驻看守所检察室规范化等级达标评定中达到省二级标准。
在查办职务犯罪方面,2014年,太原铁检院共受理涉嫌贪污贿赂案件举报线索9件10人,初查10件11人,立案侦查4件5人,追赃挽损58万余元;立案侦查涉嫌玩忽职守案件1件1人;对5起案件线索开展了初核,积极作为营造管内廉洁高效的生产建设、运输运营环境,实现了立案查办职务犯罪近年来太原院历史最好办案水平。另一面,切实抓实抓牢预防职务犯罪角度,反贪局、反渎局与控申、侦监、预防、公诉等部门紧密协作,成立法制宣讲团,广泛深入管内一线站段、铁路建设工程指挥部、路局机关、基层公安所队开展法制宣传。2014年全年共组织以“阳光检察进企业,预防职务犯罪在你我身边”为主题的法制讲座15场,受教育干部职工人数近6000人次,得到广大铁路干部职工的一致好评。
建设“阳光铁检队伍”
太原铁检院紧紧围绕“建设过硬检察队伍”这个新时期检察政治工作的主旋律,狠抓队伍建设,切实增强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向心力。具体表现为:注重广大干警的思想政治学习,每月集中安排专项学习内容并坚持检察长季度检查学习笔记制度,至今已坚持10余年;狠抓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并经考核验收荣获山西省直机关“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在司法实践中不断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的“为民、务实、清廉”的指导思想,认真落实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使“争创职业道德模范”成为一种自觉,在全院上下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提升队伍业务素质,2014年组织参加高检院、山西省院、分院举办的各类培训31批140人次,举办检察素质论坛11次,开展局域网工作交流2次;狠抓自身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高检院“六个严禁”和省院“十条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等制度,切实把“两个责任”落实到院党组、各职能部门和工作环节,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绩效目标考核中, 逐级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太原铁检院办理的普通刑事案件、职务犯罪案件、立案监督案件等各类型案件数量常年稳居山西铁检系统首位,在两级四院中占比四至五成;督促起诉、支持起诉案件数及挽损金额多年来位列全系统第一;在2014年度山西铁检机关十三项检察业务考核评比中,太原铁检院十一项检察业务工作排名第一。
综上所述,项项措施的实施、种种成绩的取得,以“阳光”的形式表现出来,让人民群众看得见、体会得出、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