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涉案财物管理工作暨泉州现场会
本报讯(记者郑文平 通讯员 李肇兴) 12月15日,福建省公安厅在泉州市召开全省公安涉案财物管理工作暨泉州现场会。此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公安部、省厅党委关于加强涉案财物管理的部署要求,学习推广泉州市公安机关加强涉案财物管理的经验做法,研究部署进一步深化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的意见措施,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和法治公安建设。福建副省长、公安厅长王惠敏对此次会议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并亲临泉州市丰泽分局清源派出所实地调研指导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强调经验做法“可看可学可推广”。
福建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张东鸣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泉州市副市长、公安局长卢炳椿致辞,福建省公安厅属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设区市公安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分管局领导及局属警保、法制部门主要负责人共计40多人参加了会议,并将会议实况通过视频向全省公安机关转播。与会代表实地观摩了石狮市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中心、石狮市看守所及石狮市湖滨派出所涉案财物和随身财物管理工作情况,泉州市公安局、石狮市公安局和丰泽公安分局清源派出所相关同志在会上作了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经验介绍。
会议总结了近年来福建省公安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取得的四方面成效。一是管理场所全面建立。各级公安机关依照省厅党委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和涉案财物管理室建设。目前,全省县级公安机关均建成涉案财物管理中心,派出所均设置了涉案财物管理室(物证室)。二是管理制度逐步健全。2011年,福建省公安厅出台了《福建省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规定》。三是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各级公安机关将涉案财物管理情况纳入案件审核把关、执法质量考评和专项审计范围,省厅多次组织开展了交警、治安、刑侦涉案财物审计专项检查和涉案财物管理专项考评,及时发现、纠正不规范问题。四是信息化应用加快推进。省厅全面推行执法办案系统涉案财物管理模块,有效实现物案关联、网上管理、网上流转、网上监督。
会议充分肯定了泉州市公安机关持续加大人力、物力、财力保障,有效破解了一批制约和困扰执法办案的难题,为全省公安机关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法治公安提供了好经验、好做法。
会议要求全省公安机关务必站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公安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和公安部新修订的《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依照省公安厅党委的决策部署,重点抓好涉案财物管理“五项”工作:一要牢牢把握领导重视这个关键。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同志,要深入研究泉州的经验做法,分类分级完善场所改造,因地制宜创新管理模式,毫不动摇地把涉案财物管理工作作为新形势下深化执法规范化、全面建设法治公安的切入点,作为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好。二要牢牢把握流程管控这个核心。重点要抓好来源、保管、入出库、处理四个环节,做到涉案财物“专场保管、专袋保管、专人保管”,涉案人员随身财物“代为保管、代为领回、代为邮寄”,实现入库、出库、处理全流程管理。三要牢牢把握信息化应用这个支撑。2016年1月1日将在全省正式运行新版涉案财物管理模块,全省公安机关要统一依托这一涉案财物管理平台,全面应用条形码手段,进一步提升涉案财物信息化管理水平。四要牢牢把握基础保障这个依托。各地公安机关、警种部门要不断细化管理制度、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强化指导服务,为规范涉案财物管理提供有力的基础保障。五要牢牢把握内外联动这个载体。各地公安机关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在政策制定、机制完善、基础保障等方面的理解和支持,主动和检察、法院、安监、环保等部门建立相互支持、协作配合涉案财物处置机制,及时向当事人公开涉案财物和随身物品的处理情况。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办案部门、管理部门和监督部门责任,深入全面地检查督导,对涉案财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曝光晾晒,刚性问责,强化公正廉洁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