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永川法院异地执行相互协作工作机制见成效
本报讯(记者邓娟) 为进一步打破区域壁垒,破解执行难题,今年以来,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着力加强与大足、内江等川渝八区县的交流合作,共同探索建立异地执行相互协作工作机制。截至11月,永川区人民法院共受理合作法院委托执行案件31件,与合作法院相互协助135次,执行到位标的80余万元,异地执行相互协作工作机制初见成效。
今年以来,永川区人民法院与大足、荣昌、永川、潼南及四川东部的泸县、泸州市龙马潭区、内江市东兴区、隆昌、安岳、富顺10区县法院签署《法院异地执行协作协议》,探索建立异地执行协作机制,合力破解异地执行难、执行慢等难题。
永川区人民法院从端口出发,规范工作程序,畅通委托渠道,制定出台《委托执行案件操作程序》,设专人负责对案件的委托、受委托情况分类登记造册,缺少材料的告知责任人及时补全。在规范流程环节上,永川区人民法院细化协助事项,不断提高执行效率。在异地采取查封、冻结等非处分性措施,仅需出示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不再出示《异地执行审批表》。异地执行需要协助时,由当地法院指派专人并提供所需装备给予协助。异地执行受阻,由当地法院全力协助确保执行措施有效实施,并保证执行人员人身安全和执行装备、执行标的物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