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学会一定要牢牢抓住“服务”这个中心

——专访辽宁省朝阳市法学会会长刘朝震

   

  仅用6个月的时间,辽宁省朝阳市区县法学会实现了全覆盖并在全国率先成立了县级法学会党组。朝阳市法学会会长刘朝震自20141月上任伊始,就带领朝阳市法学会探索出一条基层法学会建设的特色之路。

  这位从乡镇干部做起,当过县长、县委书记,目前又是市级政法工作主要领导的法学会会长,目标是将朝阳市法学会打造成全国一流的基层法学会。

  对此,他很有自信。

  记者:您对基层法学会工作是怎样认识的?您认为,基层法学会工作到底应该如何开展?

  刘朝震:朝阳市法学会的工作是刚刚起步,但赶上了好时候,之所以这么说,我认为主要有三个方面:

  首先,目前我国经济社会已经进入新常态,结构调整在加快,但调整阶段,也是社会矛盾频发的时期。面对这种新形势,我认为法学会能够更适合参与进去并发挥很重要的作用。

  其次,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法学会能够团结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在法治建设中发挥作用,特别是在“四个全面”的新形势下,法学会能够发挥自身的优势。

  第三,现在工作的观念和重点都非常明确。中国法学会新一届领导班子十分明确地提出了当前法学会工作要点,包括基层法学建设、法学会党组组建、法学会人才队伍建设等等,还包括如何发挥法学会自身特点和优势。

  当然,这些条件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我们基层法学会工作者需要把握机遇,克服困难,迎头奋进。

  记者:既然您提到了“挑战”与“机遇”,朝阳市法学会在实际操作中是如何解决的? 

    刘朝震:首先就是政治性。法学会是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的人民团体,党的领导是灵魂,这个应该是核心。

    其次就是群众性。法学会是法学法律界的群众团体,涉及面非常广。我理解的已不仅是政法系统,政府各部门涉法的方面都可以纳进来。

    第三是专业性。法学会不同于其他团体,它的专业性比较强。参加法学会的都是政法系统的骨干,这是它的优势和特点。

    第四是中间性或中介性。它是桥梁和纽带,这也是它的性质和地位决定的,特别是当前新的形势下,我认为应该充分发挥法学会第三方独特的地位,可通过法学会的法律调解、咨询、评估等方式解决问题。党委、政府相信,老百姓也相信的桥梁作用,在新形势下,优势很突出。

  记者:那么,如何才能达到党委、政府相信,老百姓也相信?

  刘朝震:我认为,一定要牢牢抓住“服务”这个中心。

  首先,法学会应该服务大局。

  服务大局作为市一级就是服务于依法治市的大战略,在依法治市中发挥作用。我们设计了一些载体,平安朝阳、法治朝阳理论研讨活动以及法治宣传教育(包括政法大讲堂),参与一些重要文件的起草。

  其次是服务群众。过去的法学会是“高位截瘫”,在某种意义上离群众太远了。现在我们市一级法学会特别是县一级法学会应该立足于群众、服务于群众,这是法学会生命力所在。对此,我们也设计了载体,包括顾问站建设,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现在我们顾问站的这个作用非常明显。

  再次是服务法律工作者。法学会一方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另一方面也代表法学法律工作者的利益,维护他们的权益。

  我们可以加快研究会建设,使更多会员参与进来。此外,就是通过部门协调资源,形成共享资源、共同参与的格局。目前,我们的活动都是其他机关主动找来合作,这个情况很令人欣喜。

  基层法学会不单干、不封闭,讲究合作,互通共享,协作配合,这样对法学会工作有利,对其他部门工作有利,对整个全面工作也有利。

  最后是加强党的领导,赢得政府支持。

  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一直强调党组的建设。这一点,我们走在了全省基层法学会的前面。目前,朝阳县法学会已经成立了党组,其他县区法学会争取明年上半年全部推开。

  当然,这离上级要求、群众要求,差距还很大,需要我们继续沿着目标和要求努力。

  记者:目前,对于朝阳基层法律顾问站等工作模式,有表扬,也有质疑,尤其是对于顾问站是否能真正发挥实效存在疑问。对此,您如何看?

  刘朝震:对于法学会基层法律顾问站以及其他模式的实际作用,从基层政府的反馈上就可见一斑。

  今年的全国地方法学会工作会议上,朝阳县县委书记李贵平亲自出席,这在历年的法学会系统工作会议中也是少见的。为什么?就是因为法学会工作在地方法治工作中起了作用,赢得了地方党委政府的认可。

  通过法律顾问站这样的工作模式,基层政府能够排查化解矛盾;党委、政府能够拥有法治参谋;普通群众能够获得法律知识。这些在地方政府的综合治理工作中都是能够起到重要作用的,有治本之效。

  正是基于此,地方政府对于法学会的工作才越来越重视,越来越离不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