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法治中国建设作新贡献

  124日,是我国法制宣传日,亦是国家第二个宪法日。4日上午,由广东省法学会主办的《法治社会》双月刊在广州宣告创刊。《法治社会》的面世,弥补了广东法学界没有一本公开发行的法学理论学术刊物的缺憾。它的出版,不仅为广东法治建设增添了新的力量,也为全国的法治宣传与法治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寄语《法治社会》创刊:坚持办刊正确方向,为法治中国建设作新贡献。他衷心希望《法治社会》坚持正确的办刊方向,致力于用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指导实践中的法治问题,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而不断探索,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之后,在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之下,法治宣传工作与法治类专业媒体,对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承载了更大的责任与任务。法学专家在接受民主与法制社记者采访时表示,法治宣传工作与法治类媒体在推进依法治国的历史进程中功不可没,而《法治社会》这本法学专业刊物的出版,正所谓生逢其时。它可以在未来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发挥独特的作用。

  

法学会倾力法治宣传

  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次重要讲话中,都强调了法治宣传教育对于依法治国的重要性。习近平同志指出,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导全体人民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

  中央各相关国家机关亦对法治宣传工作作出指示与规划。经过多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我国的法治宣传工作取得了重大成果。民主与法制社记者获悉,目前,全国共创办报刊法治宣传栏目5200多个,广播法治宣传栏目5300多个,电视法治宣传栏目3800多个。互联网的发展亦为法治宣传工作开辟了新的天地,网络、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为群众提供多样化的学法渠道。

  新一届中国法学会领导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十分关心地方法学会宣传思想阵地建设。在得知广东省法学会申请创办《法治社会》期刊的消息时,他专门作出批示,认为广东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需要有一本法学刊物,要求有关部门支持创刊。2015918日,他在全国法学会会长会暨地方法学会工作经验交流会上指出,一些省级法学会主办的公开出版刊物,质量不断提高,影响力不断扩大。各地网站建设不断加强,信息发布更加及时。部分法学会开通了官方微搏、设立了短信平台、微信群等,形成法治宣传整体合力。

  在得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复同意广东省法学会创办《法治社会》期刊时,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欣然提笔写道:“祝贺广东《法治社会》创办成功,望办出特色,成为广东法学交流的重要平台。”他在创刊座谈会上进一步强调,《法治社会》要始终把以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促进社会治理作为自己的办刊理念,将理论研究成果共享于法学会工作,为广东乃至全国的法治实践提供更多的理论成果与智力支持。

  广东法学会成立于1980年,在长达三十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广东法学会一直将法制宣传教育作为重要工作之一。广东省法学会在2015年的工作总结中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与成效进行了归纳,并特别指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适应时代发展的需求。其间指出,互联网时代,各种信息产业正快速地渗透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广东省法学会主动适应信息时代的新思维,推动“互联网+法制宣传”,引领法治建设正能量。完善广东省法学会门户网站建设,开通“广东省法学会”公众微信号。

  为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广东省法学会于1980年创办了《广东法学》内刊,该刊物对于广东法学界人士法学研究与交流,对于法学理论水平的提高以及司法实践皆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作为一本内部发行的刊物,《广东法学》在出版发行的数量、质量以及水平等方面皆有一定的局限性,难以承载当前依法治国与法治广东的时代使命。基于此,广东省法学会决定主办一本公开发行的法学理论学术刊物。

   

《法治社会》生逢其时

  广东省法学会创办《法治社会》刊物的决定得到了广东省委、中国法学会和国家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的大力支持。20157月,国家新闻出版与广电总局批准同意创办《法治社会》。

  《法治社会》办刊宗旨为:立足广东,面向全国,及时报道广东及全国法学界与法律界的最新研究成果,传播最新法治信息,交流最新学术思想,促进法学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为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法学研究事业的繁荣发展服务,为建设法治中国、法治广东服务。

  据《法治社会》编辑部负责人介绍,该刊物栏目包括,特别报道、热点透视、法治政府、司法改革、立法研究、专题策划、比较视窗以及探索争鸣等。刊物的读者对象主要是广东省内中国法学会会员(含各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政法院校和科研机构的法学工作者与法律工作者),广东省外以及国外关注广东地方法治和法学研究的机构和个人。

  广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少春要求,《法治社会》不仅要推动广东法学研究繁荣发展,更要创造条件使优秀法学法律人才脱颖而出,大力培养品德兼优、具有突出理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青年拔尖人才,培养政治素质过硬、理论功底扎实、勇于开拓创新的高层次领军人才,努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人才队伍。

  广东省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省法学会会长梁伟发指出,要增强办好《法治社会》期刊的几种意识。一要增强政治意识,切实把握好办刊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为建设法治广东,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而努力探索;二要增强责任意识,围绕“三个最新”的目标定位彰显期刊功能特点;三要增强服务意识,始终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针对性强的法学法律前沿研究与探索;四要增强学习意识,期刊全体编委、总编、副总编及整个工作团队,都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尤其是四中全会《决定》及省委四次全会的《贯彻意见》精神,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指导期刊的办刊工作;五要增强创新意识,坚持以创新提升刊物的质量,以创新凝聚更广泛的法学法律工作者,凝聚更多优秀撰稿者和广大读者,以创新提升期刊的活力、感召力和竞争力。

  

法治刊物大有作为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决定》,提出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这是一项宏大而艰巨的战略目标。如何实现这一目标,法治宣传首当其冲。要让广大的干部群众领会法治精神,知法、学法、用法与守法,无不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息息相关。

  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院长、中国社科院荣誉学部委员李步云,在接受民主与法制社记者采访时说,媒体的宣传对法治思想的传播、法律知识的普及发挥了重大的作用。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媒体功不可没。

  “我关于依法治国的第一篇文章是在《光明日报》发表的。”李步云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之前,他通过各类媒体发表了近20篇文章,做了18个访谈,对此次会议提出相关建议。经过媒体的报道之后,中央派出包括全国人大法制局、国务院法制办在内的“四大家”向他听取意见。后来中央采用了他关于“党应该在宪法与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等建议。

  李步云教授表示,他关于法治方面的思想与观点,都是在媒体上发表以后,才引起了中央的高度重视,继而对于国家的大政方针发挥作用。所以,媒体的宣传非常重要。

  对于《法治社会》的创刊,李步云认为意义重大。他说这本刊物从刊名上看就很有特色,若依“法治社会”这一思路创办下去,也一定能办出特色与影响力。因为,“法治社会”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新观点。将社会自治、社会创新纳入法治轨道,以社会的权利监督国家权力等等做法,已成为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

  李步云教授多次参与主题为“创建法治广东”的一些会议,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他也曾考察过广东的多个市、县,对广东的法治建设实况有比较全面与深入的了解。他认为广东是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现在虽然30多年过去了,但在国家重要工作上的领头羊的作用没有变,国家发展战略地位没有变。在这种情况下,广东依托自己的刊物,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就一定能对依法治国与依法治省起到重要促进作用。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表示,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前30年主要搞政治,后30年主要搞经济,而未来的30年,应该是搞法治的时期。希望广东不仅是经济大省,也应该是法治大省,相信《法治社会》的创刊出版,将会对建设法治广东发挥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