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改革亟待进行

    针对人民警察的性质特点,建立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管理制度,其核心是完善执法勤务警员职务序列,建立警务技术职务序列,拓展人民警察职业发展空间,并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

 

  

  有人说,警察是和平年代最危险的职业之一,工作高风险、高强度、高压力,使不少年轻人对警察这个职业望而却步,其中,警察职业保障不到位是一个重要原因。

  近年来,人民警察的职业保障制度改革越来越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如何保障警察正当执法权益,维护警察职业的权威性,已成为当前公安队伍管理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

“从优待警才是

落实职业保障制度”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健全人民警察统一招录、有序交流、逐级遴选机制,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    

  不少民警对此充满期待。

  一名县级市公安民警陈东向民主与法制社记者表示,当前警务工作与非警务工作交织在一起,民警为完成这些繁重的任务,消耗了大量的体力,同时又得不到很好的恢复与保养。

  “我们局有民警284人,按工作性质分成两类:一类是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民警,每周加班加点在26小时以上。其中值班10小时,政治学习5小时,参加各种临时性的工作11小时以上;另一类是在基层从事警务工作的科所队民警,他们每周加班加点均在50小时以上,其中值班24小时以上,政治学习5小时,参加各种临时性的工作21小时以上。”陈东介绍说,工作繁重致使民警体力透支过大。

  此外,一线执勤民警,每周要用近三个工作日完成一些阶段性、临时性工作。比如“春季会战”“夏季整治”“秋季攻势”和“冬季严打”等专项斗争,任务一个接一个。“有时,上一个专项斗争还没有扫尾,下一个又在计划中,而且这些临时性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搞得一线民警疲于奔命,消耗了大量的警力和体力。同时,非警务工作还花费了大量的时间。”他直言,每年国家法定节假日却是民警最忙的时候。

  记者了解到,目前,世界上发达国家警察与人口的平均比率是万分之三十五,而中国仅为万分之十一左右,县级公安机关的比例则更低,而且警力配备不合理,机关民警比重大,基层民警比重小,呈现出头重脚轻的现象。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王大伟教授曾经撰文指出,中国是世界上警察与人口比最低的国家,警察的工资最少,工作最辛苦,却创造了世界上发案率很低的社会治安环境。然而,中国的警察死伤率与世界上其他国家相比偏高。

  特别是分析近年来抗法袭警案件,已经从单纯逃避或对抗执法处罚,演变为直接针对公安机关和民警的有目标、有目的、有针对性的袭击。

  公安部的一组数据显示:2010年至2014年,警察因同犯罪分子作斗争而遭受暴力袭击负伤8880人,连续5年总体上升,其中20142417人,比2013年上升24.1%。 

  谈及袭警行为屡屡发生的原因,清华大学教授余凌云指出:“近年来,百姓的维权意识增强,但法律意识没有及时跟上,对‘维护的是不是应有的权利’‘维权方式是否合理’等问题缺乏法治思维,进而在个人意愿得不到满足或者利益受挫时,选择铤而走险,暴力袭警。” 

  目前,刑法修正案(九)针对广泛关注的“袭警罪”给出了答案: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将从重处罚。这也遵循了世界各国通例。

  此前,媒体多次曝光民警在日常接处警、处置群体性事件以及调处解决民事纠纷等活动时,被辱骂推搡,被撕衣扯帽的现象,最后大多不了了之。一些当事人为了达到目的,采取诬告或多头投诉等方式,干扰公安机关正常执法活动。

  陈东表示:“恶意投诉和诬告行为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很难消除,直接影响着民警的身心健康,伤害警察群体的感情。”

  虽然,《人民警察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对保护民警执法权益做了规定,但普遍存在操作性不强、处罚偏轻、威慑力不够等问题。特别是对恶意投诉和诬告的处理缺乏法律依据,这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民警权益,影响了执法环境。

  “尤其是大多数县级公安基层民警,辛苦干一辈子,晋升的机会十分渺茫,能干到副科级的已经算是同行中的佼佼者。”他强调,从优待警才是真正落实警察职业保障制度。

职业保障制度迫切需要创新

  《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明确提出,根据公务员法和人民警察的性质特点,建立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管理制度。核心是完善执法勤务警员职务序列,建立警务技术职务序列,拓展人民警察职业发展空间,并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

  对此,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央明确要求建立体现人民警察职业特点、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人民警察管理制度,这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目的是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公安队伍,切实提高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确保人民警察更好地履行职责任务。

  据了解,中国现有的警察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与警察承担的职责使命和作出的牺牲奉献不相适应,也与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和人民警察的职业特点不相符合,迫切需要进一步改革创新,破解难题,促进公安事业长远发展。    

  眼前,有关部门正按照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精神,研究制定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警员职务序列和警务技术职务序列改革方案,正在进一步征求意见、修改完善,报中央批准后,将在全国范围内选择部分省区市开展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然后在全国公安机关全面推行。

  一位长期在基层执勤的交警王阳明对逐步完善的警察职业保障制度也寄予厚望。

  他直言,很多警察在条件十分艰苦的情况下,仍在兢兢业业地工作,整天累得头昏脑涨,完全拼的是体力,尤其是在高温、严寒、雨雪天气下。

  1122日,北京降下立冬后首场大雪。民主与法制社记者从北京警方获悉,为应对强降雪出动了2.1万民警。由于降雪导致京藏高速暂时封闭,所以S2线成为进京唯一通道,延庆警方抽调警力,早上8点就在S2线火车站维持秩序,截至当天18时,民警连续工作10个小时,午饭是在雪中冒着寒风吃的盒饭,许多人嗓子虽已喊哑,仍然全力做好疏导工作。

  “希望更多考虑值勤岗位津贴等政策,改革能重点向基层一线、艰苦危险和有毒有害岗位倾斜,提高一下我们民警的生活待遇。”王阳明向记者表示。

  此前,上海交警茆盛泉执勤时被违章车辆拖行,送医后抢救无效牺牲。这起交警因公殉职事件,也让人们将目光投向暴力抗法行为。

  随着中国汽车保有量的连年增长,违章驾驶、交通肇事频发,而司机抗拒交警执法的情况也在增多。据统计,近年来全国各地每年发生司机抗拒执法的事件达千余起,不少交警感慨压力大。

  公安部发布的《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规定了执勤执法安全防护;《公路巡逻民警队警务工作规范》专章部署公路勤务,对交警执法应急处理作出了规定。

  即便如此,执勤交警遭遇意外的事情仍有发生。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授钱宇彬表示,这一方面是由于肇事者的抗拒执法,另一方面也反映出部分民警自身安全防护意识不强。

  据公安部人事训练局透露,目前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进一步加强民警的巡逻执勤、纠违、事故现场先期处理的业务技能培训和各种安全防护教育。

  记者还了解到,为解决公安队伍存在的急需人才引进难、边远艰苦地区和有毒有害岗位招警难等突出问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机制的改革政策也正在抓紧研究制定。

建立和完善

警察权益保障机制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人民警察法》等法规中,只对严重侵害公安民警人身安全的行为作出了处罚规定。而对一般的揪打、抓挠民警、撕坏民警衣服、警用标志,唾骂、侮辱民警,诬告民警等行为如何进行处罚,却没有法律规定,这就对违法的当事人和不法分子起不到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向记者表示,我国法律赋予人民警察的执法自卫权很小。与国际上通行的对警察执法遭受威胁时赋予警察强力自卫权的做法不同,中国着重于强调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对现场处警中遇到妨害公务的行为,没有赋予警察可以强力处置的法律权力。

  “这就导致司法部门在认定和查处暴力抗法、暴力袭警行为人是否构成妨害公务罪时,会首先考虑民警的执法行为是否规范,被侵害的民警在执法方式上是否有过错,而不是看行为人是否对抗了国家的执法管理活动,把执法与抗法行为混淆在一起。”他说,由于立法滞后带来的法律空白,或是已出台法律的相关条文呈高度概括式,致使民警的执法活动得不到有力保障。

  在他看来,为了有效保障人民警察的合法权益,除了完善中国现有法律法规,确保人民警察执法有力外,还要建立和完善警察权益保障机制。有必要制定一部《人民警察权益保障法》,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有关内容进行修改,增加保障民警健康权、休息权、名誉权等方面的内容。另外,要建立一套针对人民警察福利待遇、考核晋升、教育训练、医疗保障等方面的科学合理的管理机制,使人民警察权益保障做到有法可依,解除民警的后顾之忧。

  当然,给警察多一些尊重,并不意味着对警察的纵容。为了保证警察权不被滥用,中国各级公安机关颁布了《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公安机关受理控告申诉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全面实行警务督察制度。对警察工作不满,可直接向110或督察部门投诉。

  专家表示,警察的道德素质高低、依法办事能力,对执法效果将产生直接影响。以往,个别警察执法粗暴、滥用权力,也会引起相对人反感与反抗,导致袭警行为的发生。因此,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警察在执法执勤中首先要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避免因为处理不当而引发矛盾冲突。